“能否接受無償加班”可謂“用心良苦”的試探
張海英
據10月11日《中國新聞周刊》報道,近日,深圳一家公司在麵試表中詢問應聘者能否接受無償(chang) 加班,引發輿論關(guan) 注。麵試問題包括是否接受晚上無償(chang) 加班、周末無償(chang) 加班、拖延提成發放、拖延工資、雙休變單休、休息時間處理公事、晚上或周末培訓開會(hui) 、試用期不買(mai) 社保等令應聘者非常敏感的問題。對此,深圳市南山區人力資源局回應稱,已責令該公司整改。
能否接受無償(chang) 加班?這顯然是一道違背常識和法律精神的麵試題。從(cong) 常識來看,員工加班是正常工作之外的付出,理應通過拿加班費得到補償(chang) 。當一方通過加班來創造勞動價(jia) 值,另一方就應通過支付加班費購買(mai) 這種價(jia) 值。在法律層麵,勞動法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日內(nei) 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yu) 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yu) 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yu) 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盡管該公司工作人員回應媒體(ti) 稱這麽(me) 做隻是為(wei) 了調查,對麵試結果沒有影響,但所謂的調查其實是一種試探,如果應聘者表示接受無償(chang) 加班,則為(wei) 企業(ye) 提供了實行無償(chang) 加班的底氣,不排除企業(ye) 後續會(hui) 在勞動合同中注明“無償(chang) 加班”,進而作為(wei) 讓員工加班卻不支付加班費的依據。因此,企業(ye) 所謂調查有可能是為(wei) 未來侵權埋下的伏筆,而非無緣無故拋出相關(guan) 問題。
此事之所以引發熱議,源於(yu) 不少企業(ye) 讓員工免費加班的現實。部分企業(ye) 為(wei) 達到讓員工接受無償(chang) 加班的目的,從(cong) 一開始即招聘環節就有目的地找“軟柿子”捏,選擇那些接受無償(chang) 加班的應聘者,以便未來更順利地讓員工服從(cong) 無償(chang) 加班的管理。
換言之,企業(ye) 招聘時設置這種目的性極強的調查,一方麵為(wei) 今後節省加班費提前做好了鋪墊。因為(wei) 應聘者一旦接受無償(chang) 加班,今後就不好再出爾反爾。企業(ye) 也可以憑借員工接受無償(chang) 加班的合同或承諾,讓員工無話可說。實際上,企業(ye) 即便將“無償(chang) 加班”白紙黑字地寫(xie) 進勞動合同裏,由於(yu) 其違反了勞動法律規定,最終也是無效的。
另一方麵,這種調查很可能涉嫌歧視不接受無償(chang) 加班的應聘者。部分應聘者因不接受無償(chang) 加班,可能會(hui) 在招聘中被淘汰,進而失去就業(ye) 機會(hui) 。因此,我們(men) 既要識破企業(ye) 調查應聘者能否接受無償(chang) 加班的潛在用意,也要從(cong) 遏製損害就業(ye) 公平和捍衛勞動法相關(guan) 規定的角度,對這種涉嫌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wei) 堅決(jue) 說“不”。
此外,該公司麵試單上的其他問題,如“拖延工資,能否接受”“試用期不買(mai) 社保是否接受”等也不符合法律精神,需依據相關(guan) 法律規定逐一糾正。
《工人日報》(2022年10月13日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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