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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誠信劃14個重點領域 失信者麵臨市場禁入

發布時間:2022-11-15 15:50:00來源: 北京商報

  懲戒商務失信行為(wei) 將有法可依。11月14日,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會(hui) 同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部際聯席會(hui) 議成員單位和其他有關(guan) 部門(單位)研究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法(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劃出了商務誠信建設的14個(ge) 重點領域,失信主體(ti) 或將麵臨(lin) 市場禁入、行業(ye) 禁入、限製參與(yu) 招標投標等懲戒。

  業(ye) 內(nei) 分析指出,《意見稿》首次將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上升到法律層麵,由此可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不過,如何管理“管理信用信息”的相關(guan) 機構,也需引起重視。

  包括金融、進出口等領域

  本次《意見稿》共十一章,明確了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hui) 誠信和司法公信四個(ge) 板塊的重點建設領域。其中,商務誠信板塊劃出了14個(ge) 重點建設領域,包括生產(chan) 、流通、市場主體(ti) 登記管理、金融、稅務、價(jia) 格、工程建設和進出口貿易等。如在工程建設領域,將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農(nong) 民工工資等列入失信責任追究範圍。

  “選取這14個(ge) 領域作為(wei) 商務誠信建設的重點,有其必然原因。”北京社科院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智能社會(hui) 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王鵬分析表示,“一方麵,這些領域是國計民生非常重要的環節,對經濟社會(hui) 運行和民生保障而言都很重要;另一方麵,這些領域可進行信用體(ti) 係建設的場景很多,並且已經有很多應用場景被納入此前的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當中,有一定的建設需求和基礎。”

  “同時,這些領域也是最容易出現失信行為(wei) 的領域。”北京工商大學商業(ye) 經濟研究所所長、教授洪濤進一步表示。湖北省一位農(nong) 民工黃先生也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很多建築企業(ye) 或包工頭本就是在年底才統一給農(nong) 民工結算工資,但從(cong) 今年拖到明年的事並不少見,且因這一群體(ti) 學曆普遍不高,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往往不懂得如何合法地保護自己。

  值得一提的是,就合法性而言,本次《意見稿》是我國第一次將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上升至法律層麵。此前,我國對相關(guan) 領域的信用體(ti) 係建設各有規定,但並未完全形成係統。

  激勵與(yu) 懲戒並舉(ju)

  在明確了各大板塊的重點建設領域後,《意見稿》對相關(guan) 主體(ti) 的守信激勵與(yu) 失信懲戒也有所規定,倡導和褒揚誠實守信,依法對失信行為(wei) 進行懲戒和約束。

  對信用狀況良好的信用信息主體(ti) ,國家機關(guan) 在法定權限範圍內(nei) ,可以在提供公共服務時,根據實際情況適用優(you) 先辦理、簡化程序;在財政性資金、項目支持和公共資源交易等事務中,在同等條件下優(you) 先考慮和選擇。除國家機關(guan) 外,其他組織和個(ge) 人可以根據自身職責和需要,在信用服務、融資授信、招標投標、商務合作等方麵,依法依規向信用狀況良好的信用信息主體(ti) 提供便利和優(you) 惠措施。

  對失信懲戒措施則實行清單管理,國家機關(guan) 根據清單可以實施包括依法依規實施市場禁入、行業(ye) 禁入,限製參與(yu) 招標投標、政府采購活動,限製出境等失信懲戒措施。其他組織和個(ge) 人也可根據自身職責和需要,在信用服務、融資授信等方麵,依法依規對信用狀況較差的信用信息主體(ti) 予以限製或約束。

  王鵬認為(wei) ,這種失信懲戒可以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同樣以工程建設為(wei) 例,過往相關(guan) 企業(ye) 和包工頭等在拖欠農(nong) 民工工資時肆無忌憚,大多是因相關(guan) 懲戒並未觸碰到相關(guan) 利益。而本次失信懲戒明確,國家機關(guan) 可限製失信主體(ti) 參與(yu) 招投標,而這對以參與(yu) 各種項目建設為(wei) 主的建設企業(ye) 來說極為(wei) 重要,可以使相關(guan) 主體(ti) 輕易不敢觸碰法律底線。

  “近年來,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的速度在加快,但一直麵臨(lin) 沒有法律法規和頂層設計的問題。有了本次《意見稿》則可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推動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王鵬說道。

  糾正失信行為(wei) 可修複信用

  在對社會(hui) 主體(ti) 的信用監管上,《意見稿》明確,國家授權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處理公共信用信息。在失信行為(wei) 糾正後的信用修複上,信用信息主體(ti) 已糾正失信行為(wei) 的,有權向認定單位申請信用修複。

  《意見稿》強調,“認定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請信用修複的主體(ti) 收取費用”,完成信用修複後,相關(guan) 單位應及時停止對信用信息主體(ti) 的懲戒措施。

  這也透露出一個(ge) 信號,如何管理“管理信用信息”的相關(guan) 機構需引起重視。就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中覆蓋最廣的征信機構而言,《意見稿》明確,國家對征信機構從(cong) 事征信業(ye) 務實行統一許可管理。征信機構從(cong) 事信用評分業(ye) 務時,評分方法應當客觀、公正,從(cong) 事信用調查、信用谘詢業(ye) 務,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hui) 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商業(ye) 秘密和個(ge) 人隱私。

  《意見稿》第十章則就征信機構的法律責任進行了界定,如未經國務院征信業(ye) 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擅自設立征信機構或從(cong) 事征信業(ye) 務活動的,由國務院征信業(ye) 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內(nei) 罰款;情節嚴(yan) 重或造成嚴(yan) 重後果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給信息主體(ti) 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是一個(ge) 長期、係統的工程,是‘慢工細活’,切忌‘一蹴而就’,需要全社會(hui) 共同努力。期待《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法》早日出台。”洪濤說。

  北京商報記者 方彬楠 陸珊珊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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