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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起“套路貸”虛假訴訟案全部改判

發布時間:2022-12-22 15:44:00來源: 工人日報

  本報訊(記者李玉波 通訊員崔友 張瑞華)俗話說“欠債(zhai) 還錢,天經地義(yi) ”,但是陷入“套路貸”中的受害者欠下的“債(zhai) ”該不該“還”?

  截至今年11月21日,內(nei) 蒙古自治區赤峰市鬆山區檢察院通過檢察監督,先後讓25起“套路貸”糾紛案全部進入再審程序,並獲得法院改判。32名原審被告跳出“陷阱”,被保全的查封了兩(liang) 年之久的房屋、車輛順利解封。

  2018年7月11日,家住鬆山區的呂某在本地人王某、劉某某投資的理財公司借款9萬(wan) 元,扣除手續費等費用後,呂某實際到手6.92萬(wan) 元。但是,王某、劉某某卻連哄帶騙讓呂某立下了高達18萬(wan) 元的“雙倍借據”。幾天後,王某、劉某某又通過虛假訴訟的方式,借用合法的民事調解程序將呂某的房產(chan) 等財產(chan) 進行了保全。

  類似呂某這樣陷入“套路貸”的並非個(ge) 例。2020年4月至5月,鬆山區檢察院對25起係列虛假訴訟案啟動檢察監督,向鬆山區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在各方推動下,鬆山區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與(yu) 刑事檢察部門互相配合,進行了多方取證,發現王某、劉某某、劉某、高某等人先後采取雙倍借條、預扣高額利息、高額手續費、虛假抵押等欺詐手段進行“套路貸”,涉及32名借債(zhai) 人,涉案金額高達460餘(yu) 萬(wan) 元。

  截至今年11月,25個(ge) “套路貸”虛假訴訟案件全部被法院改判:撤銷原民事調解書(shu) ,駁回原審原告訴訟請求。接到判決(jue) 書(shu) 後,32名原審被告如釋重負。

  李玉波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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