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入職查詢製度實施以來,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解聘6800多名有前科劣跡人員
中新網2月22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辦公室22日舉(ju) 行最高檢廳長網絡訪談活動。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那豔芳介紹,入職查詢製度實施以來,全國各地檢察機關(guan) 已推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ye) 開展入職查詢2000餘(yu) 萬(wan) 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跡人員6800餘(yu) 人。
那豔芳表示,涉未成年人犯罪不僅(jin) 是重要的司法問題,更是突出的社會(hui) 問題。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能止於(yu) 辦好個(ge) 案,更重要的是針對個(ge) 案、類案發生的原因,做實訴源治理,力防相關(guan) 案件反複發生。2022年,檢察機關(guan)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社會(hui) 治理,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治罪與(yu) 治理並重。
一是針對未成年罪犯刑滿釋放後因“標簽效應”難以融入社會(hui) 等問題,檢察機關(guan) 認真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製度,聯合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實施辦法,細化封存工作的責任主體(ti) 、具體(ti) 程序等,確保製度落到實處。2022年,檢察機關(guan) 共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記錄3.3萬(wan) 餘(yu) 人次,較2021年增加4.8%。
二是針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發現難、發現晚問題,狠抓強製報告製度落實。建立強製報告“每案必查”機製,發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追責典型案例,會(hui) 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下發醫療係統落實強製報告製度典型案例。製度施行以來,全國檢察機關(guan) 通過強製報告發現、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00多件。通過“每案必查”機製倒查發現相關(guan) 責任主體(ti) 未履行強製報告義(yi) 務後,推動追責700餘(yu) 人。
三是針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別是性侵犯罪持續上升問題,持續抓入職查詢製度落實。向教育部專(zhuan) 題通報並提出工作建議,教育部在5個(ge) 省份部署試點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準入查詢工作。該製度實施以來,全國各地檢察機關(guan) 已推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ye) 開展入職查詢2000餘(yu) 萬(wan) 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跡人員6800餘(yu) 人,通過加強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源頭預防,讓隱匿的“大灰狼”無所遁形。
四是針對未成年人文身的潛在和現實危害問題,檢察機關(guan) 在當時法律規定尚不明確、各方責任難以界定的情況下,立足“最有利於(yu) 未成年人”原則,綜合考慮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和健康發展,通過提起公益訴訟、製發檢察建議的方式推動禁止為(wei) 未成年人文身。通過總結各地辦理的類型化案件,最高檢向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專(zhuan) 題報告,國家層麵出台治理辦法,明確任何企業(ye) 、組織和個(ge) 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從(cong) 源頭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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