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港澳藥械通”指定醫療機構數量增至19家
中新網廣州2月22日電 (記者 蔡敏婕)粵港澳大灣區“港澳藥械通”擴大指定內(nei) 地醫療機構數量。廣東(dong)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2日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港澳藥械通”第二批指定醫療機構名單的通知》,“港澳藥械通”指定醫療機構數量再增14家。
該通知稱,在粵港澳大灣區內(nei) 地實施“港澳藥械通”的第二批指定醫療機構為(wei)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廣東(dong) 省人民醫院、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貿區醫院、珠海市人民醫院(橫琴院區)、東(dong) 莞鬆山湖東(dong) 華醫院等14家醫療機構。
2020年11月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提出,在粵港澳大灣區內(nei) 地9市開業(ye) 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lin) 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使用臨(lin) 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采購使用、具有臨(lin) 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
2021年8月,“港澳藥械通”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nei) 地城市正式擴展實施,首批有5家內(nei) 地指定醫療機構,包括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廣州現代醫院、廣州和睦家醫院、珠海希瑪林順潮眼科醫院和中山陳星海醫院。
據廣東(dong)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數據,“港澳藥械通”政策落地以來,截至2023年2月12日,累計獲得批準急需進口藥品23個(ge) (共46個(ge) 批次),醫療器械13個(ge) (共15個(ge) 批次),共惠及1789人次。
廣東(dong)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發布的通知稱,各有關(guan) 地級以上市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指定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對指定醫療機構在使用管理臨(lin) 床急需港澳藥品醫療器械時的專(zhuan) 業(ye) 水準、保障條件、管理製度、應急預案和處置能力加強檢查指導,與(yu) 此同時,指定醫療機構應當嚴(yan) 格遵守相關(guan) 法規,按程序向職能部門申報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嚴(yan) 禁港澳藥品醫療器械非法流入社會(hui) 。(完)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