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關注”不能成為霸王條款
“掃碼關(guan) 注”不能成為(wei) 霸王條款(金台銳評)
你是否遇到過這樣的情形:消費後想要開具發票,商家表示“不關(guan) 注公眾(zhong) 號就無法開具發票”;去餐廳吃飯不僅(jin) 隻能通過線上掃碼點餐,而且點餐小程序甚至可能要求用戶同意隱私協議並授權自己的信息,才能使用完整的服務……
近年來,隨著線上掃碼支付方式日趨普及,在提供更快捷便利支付渠道的同時,也給消費者帶來新的“堵點”——在停車繳費、出具發票、餐廳點餐等消費場景中,消費者往往都會(hui) 被要求掃二維碼時需關(guan) 注公眾(zhong) 號,否則就不能實施下一步操作,讓本意是為(wei) 了方便的“二維碼”硬生生成了“攔路碼”。
這種帶有強製意味的掃碼關(guan) 注,背後有著怎樣的利益考量?商家通過這種做法,首先可以獲得大批閱讀量和關(guan) 注量,進而用大量的廣告和信息推送等方式,吸引消費者更多關(guan) 注和再次光顧,實現將“流量”轉化為(wei) “銷量”。更有甚者,一些商家可以借此進行大量引流,把公眾(zhong) 號養(yang) “肥”,進而用來高價(jia) 售賣變現。顯而易見的是,這種帶有強製意味的掃碼關(guan) 注,對商家而言是有利的,而對消費者來說,卻是平添煩擾。更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做法背後,一些敏感個(ge) 人信息可能被非法獲取,進而增加隱私泄露、被營銷信息騷擾,甚至遭遇電信網絡詐騙的風險。
這種“掃碼關(guan) 注”合法嗎?《互聯網用戶公眾(zhong) 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規定,公眾(zhong) 賬號信息服務平台應當規範公眾(zhong) 賬號推薦訂閱關(guan) 注機製,未經互聯網用戶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製或者變相強製訂閱關(guan) 注其他用戶公眾(zhong) 賬號。此外,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guan) 規定,收集、使用消費者個(ge) 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ge) 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也就是說,無論是帶有強製意味的掃碼關(guan) 注這一做法本身,還是在此過程中的過度索權獲取、濫用以及泄露消費者個(ge) 人信息等行為(wei) ,既背離了法治精神,也有違相關(guan) 法律規定,屬於(yu) 限製消費者的霸王條款。
治理帶有強製意味的掃碼關(guan) 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需要多方聯動綜合施策,形成協同共治合力。對商家而言,應增強自律意識,創新消費模式、營銷宣傳(chuan) 公眾(zhong) 號本無可厚非,但不能違背消費者意願、損害消費者權益。有關(guan) 部門應加強監管力度,建立聯合執法和監督機製,嚴(yan) 格落實二維碼的使用識別標準,嚴(yan) 控公眾(zhong) 號平台對用戶信息的強製收集;針對違背消費者信息安全意願乃至濫用個(ge) 人信息等行為(wei) ,可設立並完善線上線下的消費者侵權投訴渠道,建立長效機製,懲治侵犯消費者個(ge) 人信息的行為(wei) 。消費者應增強自身權利和防範意識,對侵犯個(ge) 人信息的行為(wei) 說“不”,積極維護自身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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