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明確標注”遏製小龍蝦缺斤短兩
史奉楚
近日,調查人員來到南京新街口地區的“徐氏盱眙龍蝦”門店,詢問標注的“5斤裝”到底是龍蝦本身5斤,還是指連配菜、湯汁一起重5斤,工作人員並未直接回複。隨後,調查人員通過平台下單了一份99元的五斤裝龍蝦,經過測量,帶盒帶湯共重7.7斤。如果單獨將蝦取出,稱得的重量為(wei) 僅(jin) 2.9斤。這份小龍蝦的配料包括辣椒和年糕,占據了絕大部分重量。
隨著夏季到來,小龍蝦作為(wei) 季節性熱門美食已經開始上市,一些實體(ti) 店或外賣商家均推出了3斤裝或者5斤裝套餐供消費者自由選擇。但缺斤少兩(liang) 問題顯然是最為(wei) 常見的“坑”,也是消費者最不容易發現和識別的陷阱。
一般來說,由於(yu) 餐飲行業(ye) 的特殊性,大部分食材經過清洗、加工、烹飪之後,會(hui) 導致成品重量與(yu) 原始食材重量有所差異,甚至差異較大。正如報道所指的那樣,龍蝦經過清洗、加工、烹飪之後,淨蝦的重量會(hui) 比活蝦的重量少,但淨蝦加上配菜、餐盒的重量則會(hui) 比活蝦多。
因而,一些精於(yu) 算計的商家便會(hui) 故意打擦邊球,玩文字遊戲。如一些商家在宣傳(chuan) 促銷時給出的價(jia) 格便宜到不可思議,但卻未明確標注食品的主要食材規格、分量等信息。這樣一來,商家便給自己留足了隨意解釋的空間。譬如,如果有消費者懷疑加工後的龍蝦缺斤少兩(liang) 時,商家可以“活蝦的分量是充足”為(wei) 自己辯解。此時,活蝦已經清洗、加工、脫水,做成了菜品,並通過外賣員送到了消費者手中,而活蝦的分量是否充足則全憑商家一張嘴,消費者沒有親(qin) 眼看到,商家也沒有錄音錄像。至於(yu) 5斤活蝦加工後是否就是2.9斤,更是沒有充足依據。
也就是說,因為(wei) 清洗、加工、烹製導致食材質量、分量的變化,讓商家掌握了“給消費者挖坑”和缺斤少兩(liang) 的密碼。正如網友所稱的那樣,這種缺斤少兩(liang) 是很大的惡意,也是極大的不誠信。更何況,即便消費者或監管部門發現商家存在缺斤少兩(liang) 的行為(wei) ,也隻是少數幾起,對於(yu) 習(xi) 慣缺斤少兩(liang) 的商家而言,仍然可以賺得盆滿缽滿。
商家缺斤短兩(liang) 的行為(wei) ,除違反《反不正當競爭(zheng) 法》外,還涉嫌違反《廣告法》,構成虛假廣告和欺詐行為(wei) 。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承擔退一賠三的賠償(chang) 責任,監管部門也可對違規商家進行處罰。但遺憾的是,此類缺斤短兩(liang) 行為(wei) 隱蔽性較強,不易被發現,即便是消費者較真,也難以搞得清楚明白,進而追究商家責任。
不管監管難度有多大,對於(yu) 這種毫無誠信且隱蔽性較強的缺斤短兩(liang) 行為(wei) ,都不該輕易放過。不妨強製要求商家在平台或餐盒上標注產(chan) 品的重量、數量等規格。譬如,5斤活龍蝦經過加工烹飪後到底可以產(chan) 出多少成品龍蝦,肯定會(hui) 有一個(ge) 固定的比例和區間,基本上不會(hui) 相差很大。那麽(me) ,就應要求商家標注產(chan) 品規格、分量,如明確標注活龍蝦的重量、數量,成品龍蝦的大概重量、分量,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拒不標注的,既可進行處罰,也應在發生糾紛後推定商家存在過錯,讓其承擔不利後果。
唯有夯實商家責任,用嚴(yan) 懲重罰讓違規商家得不償(chang) 失,才能倒逼商家敬畏規則、誠信經營。隻有樹立科學的行業(ye) 規則並依法采取重罰手段,才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讓潛在的作惡者有所收斂,不再把缺斤短兩(liang) 當作薅消費者羊毛的“醜(chou) 陋行規”。(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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