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聯合發布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15日)聯合發布一批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這批典型案例包括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檢察院訴蕪湖市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行政公益訴訟案等10件,覆蓋多個(ge) 領域,涵蓋了流域保護、草原資源保護、林地資源保護、固體(ti) 廢棄物汙染、水汙染防治等生態環境保護的多方麵,凸顯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全覆蓋和多樣性。
10件案例中,5件為(wei) 行政公益訴訟,4件為(wei) 民事公益訴訟,1件為(wei)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據介紹,這樣安排旨在引領檢察機關(guan) 在辦案中兼顧“公益”和“訴訟”,針對整改不到位的,敢於(yu) 、善於(yu) 運用提起訴訟的法律手段強化監督效果,高效製止違法行為(wei) ,修複受損公益,以“訴”的方式和形態解決(jue) 問題,推動類案治理、訴源治理,促進社會(hui) 進步。案例還體(ti) 現了審判機關(guan) 充分發揮居中裁判職能,在公益保護中發揮司法作用。
據了解,自檢察公益訴訟製度正式入法以來,全國檢察機關(guan) 每年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約占法院當年審結的各類公益訴訟案件的九成。2018年以來,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98.9%在訴前即得到有效整改;提起訴訟的,99.7%得到法院支持。
“兩(liang) 高”相關(guan) 部門負責人表示,要進一步加大司法辦案力度,深化辦案實踐,進一步完善檢察機關(guan) 調查取證措施,準確把握“可訴性”的司法要求,讓提起訴訟成為(wei) 促進辦案精準化、規範化的有效手段,通過司法裁判體(ti) 現價(jia) 值引領。要積極穩妥推動檢察公益訴訟立法,健全審判機關(guan) 、檢察機關(guan) 與(yu) 行政機關(guan) 工作協調長效機製,形成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合力,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力度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新征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高質量發展。
(總台央視記者 程琴 張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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