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法草案二審:完善留抵退稅製度,明確納稅人有權自主選擇留抵稅額處理方式
中新網北京8月28日電(記者 梁曉輝 郭超凱)增值稅法草案二次審議稿28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審議。草案進一步完善留抵退稅製度,明確規定納稅人有權自主選擇留抵稅額的處理方式。
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約占全國稅收收入的30%左右。增值稅法草案總體(ti) 上按照稅製平移的思路,保持現行稅製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將增值稅暫行條例和有關(guan) 政策規定上升為(wei) 法律,主要對征稅範圍、納稅人、稅率、應納稅額、稅收優(you) 惠和征收管理作了規定。2022年12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三十八次會(hui) 議對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
此次審議的草案二次審議稿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將現行有關(guan) 政策規定上升為(wei) 法律,充實完善小規模納稅人製度。二是,細化明確簡易計稅的具體(ti) 情形。三是,進一步明確授權國務院製定專(zhuan) 項優(you) 惠政策的範圍和要求。四是,明確規定納稅人有權自主選擇留抵稅額的處理方式。五是,規定增值稅稅額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在交易憑證上單獨列明。六是,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和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進一步規範相關(guan) 稅收立法授權條款。
在完善小規模納稅人製度方麵,草案二次審議稿做出以下修改:一是明確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未超過五百萬(wan) 元的納稅人,為(wei) 小規模納稅人;二是增加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會(hui) 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辦理登記,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三是增加規定,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對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作出調整,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備案。
近年來我國實行大規模留抵退稅政策,減輕了企業(ye) 納稅負擔。外界對增值稅法草案二次審議稿涉留抵退稅的內(nei) 容倍加關(guan) 注。
在留抵退稅方麵,草案二次審議稿吸收了近年來留抵退稅改革成果,在增值稅暫行條例相關(guan) 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留抵退稅製度。草案明確了留抵稅額的兩(liang) 種處理方式,包括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和退還納稅人;明確規定納稅人有權自主選擇留抵稅額的處理方式,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也可以申請退還;授權國務院規定相關(guan) 具體(ti) 辦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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