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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優化住房限購和增值稅免稅年限

發布時間:2023-09-21 15:49: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廣州9月20日電 (記者 許青青)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9月20日印發《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優(you) 化我市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優(you) 化住房限購和增值稅免稅年限。

  《通知》提出,優(you) 化住房限購和增值稅免稅年限,將廣州市住房限購政策調整為(wei) ,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yun) (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鍾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mai) 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ge) 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hui) 保險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

  將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yun) 、黃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區個(ge) 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cong) 5年調整為(wei) 2年。

  《通知》還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大力加快推動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發展。提高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水平,完善戶籍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方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ti) 積極參與(yu) ,多主體(ti) 、多渠道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體(ti) 係,穩慎有序開展規劃建設。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局表示,當前房地產(chan) 市場麵臨(lin) 供求關(guan) 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此前在市場過熱情況下出台的部分調控措施,在新形勢下一定程度上限製了合理住房消費需求。調整優(you) 化限購政策,有利於(yu) 釋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支持居民通過市場化方式解決(jue) 住房問題。

  該局還表示,調整優(you) 化限購政策主要針對廣州外圍區域,中心城區(越秀、海珠、荔灣、天河)和南沙區仍執行較為(wei) 嚴(yan) 格的限購措施。調整增值稅免征年限,有利於(yu) 減少二手房交易成本,推動存量房市場加快恢複發展。政策調整自2023年9月20日起施行。(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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