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台賬實地走訪 督促生態環保督察整改落實
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第二輪第六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一大批重大生態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jue) 。據了解,收到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後,相關(guan) 地區和部門紀檢監察機構將督察整改作為(wei) 重大政治任務,建立政治監督台賬、跟進整改進度,實地走訪推動解決(jue) 問題,審慎精準開展追責問責,確保整改工作走深走實。
河北省紀委監委駐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收到督察組反饋的問題後,加強與(yu) 駐在單位日常溝通聯絡,通過參加廳黨(dang) 組會(hui) 、廳務會(hui) 、專(zhuan) 項工作會(hui) 、組織調度會(hui) 等方式,了解整改工作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形成政治監督台賬,督促駐在單位每月定期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圍繞監督中發現的突出共性問題,通過製發通報函、提醒函、督辦單等方式,督促駐在單位盡快落實好整改工作。
“針對督察反饋指出白洋澱生態環境治理中部分工程進展緩慢等問題,及時召開調度會(hui) ,就建立完善製度、強化工作舉(ju) 措、加強督導調度、強力推進整改工作提出具體(ti) 要求。”河北省紀委監委駐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有關(guan) 負責同誌介紹,紀檢監察組先後多次聯合相關(guan) 職能單位、雄安新區紀工委監察組等工作人員深入13個(ge) 點位進行實地走訪,與(yu) 生態環境係統基層黨(dang) 員幹部交流,共發現問題6個(ge) ,及時向當地政府、相關(guan) 職能部門通報。
內(nei) 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將第二輪第六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涉及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整改的14項任務列入政治監督台賬,明確責任清單,每月定期調度,並及時跟進監督督察交辦的2825件群眾(zhong) 信訪問題辦結情況。
聚焦重點問題,內(nei) 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以“四不兩(liang) 直”的形式,深入呼和浩特、包頭、呼倫(lun) 貝爾、烏(wu) 海等地,對整改辦理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在呼和浩特市班定營三期汙水處理廠、包頭市包鋁尾閭工程三道沙河入黃斷麵調研運行及出水情況,赴通遼、興(xing) 安盟等地實地查看尾礦庫等生態領域安全風險排查落實情況,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督促有關(guan) 職能部門、盟市認真對照查找、舉(ju) 一反三整改。
收到督察組移交的3個(ge) 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後,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及時成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追責問責工作專(zhuan) 班,深入調查核實,認真厘清責任,區分不同情形,審慎精準開展追責問責。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已對17家相關(guan) 責任單位、3家企業(ye) 和79名責任人開展嚴(yan) 肅追責問責。
在嚴(yan) 肅追究責任的同時,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深入推進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多次派員前往相關(guan) 綜合監督單位實地督導檢查,定期調度整改工作進展情況,並安排專(zhuan) 人負責協調督察事宜。同時,督促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黨(dang) 組建立督察整改銷號機製,嚴(yan) 格實行清單化調度機製,圍繞43項整改任務,製定了180條整改措施,並及時跟進監督整改任務完成情況。(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 張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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