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全麵啟動五項“跨省通辦”戶政業務
中新網北京12月11日電 (記者 呂少威)記者今天從(cong) 北京市公安局獲悉,北京市公安局在前期試點運行的基礎上,11日全麵啟動新生兒(er) 入戶、戶籍類證明、戶口遷移、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申領臨(lin) 時居民身份證等五項戶政業(ye) 務“跨省通辦”工作。
新生兒(er) 入戶“跨省通辦”
新生兒(er) 入戶“跨省通辦”分為(wei) 兩(liang) 種情形,一是外省戶籍人員婚內(nei) 在北京市醫療機構生育或者在境內(nei) 其他地區醫療機構內(nei) 生育且在北京市長期居住生活,為(wei) 不滿一周歲的新生兒(er) 在北京市申請隨父或母在家庭戶登記戶口。具體(ti) 要求為(wei) :父母為(wei) 同民族,父或母為(wei) 戶主,新生兒(er) 姓氏隨父或母。二是北京市戶籍人員婚內(nei) 在外省長期居住地的助產(chan) 機構內(nei) 生育,為(wei) 不滿一周歲的新生兒(er) 申請隨父或母家庭戶戶主一方登記戶口。具體(ti) 要求為(wei) :父母為(wei) 同民族,父或母為(wei) 戶主,新生兒(er) 姓氏隨父或母。
戶籍類證明“跨省通辦”
外省市戶籍居民在京就業(ye) 、就學、居住等無法取得居民戶口簿的,申請人可在北京市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開具戶籍類證明,北京市公安派出所與(yu) 戶籍地公安機關(guan) 協作配合為(wei) 群眾(zhong) 出具證明。
戶籍類證明包括:戶籍信息證明、戶籍事項證明(包括戶口登記項目內(nei) 容變更更正證明、注銷戶口證明、曾經同戶人員親(qin) 屬關(guan) 係證明、戶口遷移情況證明、其他戶籍事項證明)。
戶口遷移“跨省通辦”
戶口遷移“跨省通辦”是指辦理外省市戶口遷入北京市和北京市戶口遷往外省市的群眾(zhong) ,均可以通過異地公安機關(guan) 的協作配合,在遷入地一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
長期在京工作、學習(xi) 、居住的外省市戶籍居民可持本人《居民戶口簿》以及合法穩定就業(ye) 、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在居住地戶籍派出所辦理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公民申請辦證,需監護人陪同申請人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
申領臨(lin) 時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
外省市戶籍居民在京辦理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補領期間,急需用證的,申領人可以向窗口提出預申請並登記手機號碼,原籍審核簽發通過後將推送短信提示,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就近到任意一個(ge) 臨(lin) 時居民身份證窗口申請辦理。(完)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