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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車“黃牛”非法入侵電子平台篡改信息獲刑 檢察官提示謹防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發布時間:2023-12-21 11:29:00來源: 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丁國鋒

  □ 本報通訊員 玄曉霞 齊曉敏

  如今,人臉識別在日常生活場景中被廣泛應用,有不法分子對此打起了“歪主意”。近日,經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王某等9名二手車中介商以破壞計算機信息係統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ge) 月至拘役三個(ge) 月不等,均適用緩刑,並退還違法所得11萬(wan) 餘(yu) 元。

  “我有輛抵押的京牌車。隻要補了車牌和行駛證,您就能駕車上路。”2021年1月,得知居住在北京的劉先生沒有北京戶籍和京牌車指標,二手車中介商王某向劉先生推薦了自己手頭的一輛京牌“背戶車”。

  所謂“背戶車”,是指不能過戶的車輛。這些車輛普遍性能正常,可以進行年審、購買(mai) 保險,甚至有可能所有手續齊全。唯一不同的是,“交易”後的“背戶車”仍在原車主名下,新買(mai) 主隻能擁有使用權。

  王某稱,原車主吳先生將車輛抵押後出國定居。抵押到期後,吳先生也未再出麵處理過車輛事宜。如今,這輛車除了“京”字牌照和行駛證遺失外,其他手續均正常。

  “雖然車主不露麵,無法辦理過戶,但這輛車仍然能交易。”王某拍著胸脯保證。

  王某表示,自己有個(ge) “朋友”有“門路”,能通過計算機技術手段幫劉先生完成認證。在確保可以滿足自己的用車需求後,劉先生爽快付了車錢。不久後,王某便幫劉先生補辦了車輛的北京牌照和行駛證。

  王某口中的“朋友”和“門路”,是專(zhuan) 門從(cong) 事代補車牌、行駛證生意的楊某。幾年前,王某結識了專(zhuan) 做“全國補牌補證”業(ye) 務的楊某,楊某通過非法入侵相關(guan) 電子平台並修改用戶身份信息的方式非法牟利。此後王某一直通過楊某補辦車牌和證件。

  通過上述操作,王某順利完成了京牌車的車牌、行駛證補辦手續。截至案發,王某等9名二手車中介商通過違法行為(wei) 分別從(cong) 中獲利15萬(wan) 餘(yu) 元至5000元不等。

  楊某和王某歸案後,公安機關(guan) 將該案移送江陰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guan) 認為(wei) ,犯罪嫌疑人楊某、王某等二手車中介商為(wei) 獲取非法利益,夥(huo) 同他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授權侵入並對計算機信息係統內(nei) 的數據進行增加、刪除、修改操作,其行為(wei) 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係統罪。江陰市檢察院依法追訴了王某等9名二手車中介商。

  承辦檢察官對被告人非法獲利展開重點審查。經多次核對相關(guan) 電子數據、被告人的聊天及轉賬記錄,承辦檢察官逐一確認了各被告人的非法獲利情況。在承辦檢察官的釋法說理下,王某等9名被告人均認可檢察機關(guan) 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和罪名,自願認罪認罰,共退還違法所得11萬(wan) 餘(yu) 元。

  江陰市檢察院一級檢察官毛鑰介紹稱,本案中的“背戶車”交易現象一般存在於(yu) 機動車“一牌難求”的一線城市。在“背戶車”交易中,原車主將車輛變現,購車人解決(jue) 了用車需求,看似“雙贏”,實則風險重重。

  “劉先生僅(jin) 取得車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車輛一旦被偷或者發生重大事故,劉先生在報警、購買(mai) 保險以及理賠等事宜中將麵臨(lin) 諸多不便。原車主吳先生也將依法承擔連帶責任。”毛鑰提醒,“生活中,不要隨意將手機交由他人操作或進行網站注冊(ce) 等,謹慎上傳(chuan) 包含重要個(ge) 人信息的照片文件,以免個(ge) 人信息泄露,造成合法權益受損。”(法治日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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