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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製止補課被處分”的班主任很冤嗎?

發布時間:2024-01-17 15:29:00來源: 揚子晚報

  近日,沈陽市教育局通報了6起在職教師違規補課典型案例,17名教師被處分。其中,一名班主任“明知本班家長組織違規補課不加以製止”,被給予警告處分。(1月16日澎湃新聞)

  既沒有組織、參與(yu) 有償(chang) 補課,也沒有為(wei) 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guan) 信息,“不製止補課被處分”顯然打破了人們(men) 的刻板印象,讓一些人先入為(wei) 主地覺得這位班主任很“冤”,果真如此嗎?

  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背離“雙減”製度善意,加劇了教育焦慮。學生家長組織補課,班級裏有老師不願意得罪乃至“傷(shang) 害”同行也好,不願意對家長們(men) 說“不”也罷,對違規補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班主任,采取了息事寧人的態度。

  沉默就意味著放縱,“不製止補課被處分”猶如一麵鏡子,傳(chuan) 遞出強烈而鮮明的符號信息:對於(yu) 違規補課,中小學教師尤其是班主任並非事不關(guan) 己就可以高高掛起,不作為(wei) 、不擔當同樣需要戴上“緊箍咒”。

  減輕中小學生學業(ye) 負擔,促進他們(men) 身心健康、全麵發展,顯然不能讓孩子們(men) 被違規補課牽著鼻子走。不論是利益驅動,還是觀念上“慢了一拍”,導致部分人對違規補課存在著曖昧態度——有什麽(me) 樣的精神世界,就有什麽(me) 樣的行為(wei) 做派,正是因為(wei) 一些人對禁止違規補課缺乏深層次的價(jia) 值認同,為(wei) 違規補課找到了某種意義(yi) 上的合理性,甚至還對違規補課進行了變相的美化。是非觀和價(jia) 值觀的模糊與(yu) 錯亂(luan) ,是“明知本班家長組織違規補課不加以製止”的思想根源。

  杜絕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不僅(jin) 需要個(ge) 體(ti) 的自省自律,也離不開“身邊人”的提醒監督。事實上,除了這位“不製止補課被處分”的班主任之外,另外一所學校分管校長遲某某因治理本校在職教師違規補課工作不力,也被給予了記過處分。從(cong) 這個(ge) 角度上說,禁止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不僅(jin) 需要“獨善其身”,也需要包括家長、教師和學校管理者在內(nei) 的利益相關(guan) 者對失範行為(wei) 不沉默、不放縱,勇於(yu) 擔當作為(wei) ,形成合作共治的良好局麵。

  隻有讓失範行為(wei) 得到及時、有效的懲戒,社會(hui) 規範才會(hui) 具有強烈的、普遍的、持久的感召力和約束力,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現象才會(hui) 越來越少。

  楊朝清

  來源:揚子晚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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