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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禁養的烈性犬傷人,無論受害人有無過錯,犬主承擔全責

發布時間:2024-02-05 15:03:00來源: 人民日報客戶端

  近年來,隨著人民群眾(zhong) 生活質量的不斷提升,飼養(yang) 寵物成為(wei) 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僅(jin) 就養(yang) 犬看,中國寵物行業(ye) 白皮書(shu) 顯示,2022年度中國城鎮犬隻數為(wei) 5119萬(wan) 隻。

  犬隻為(wei) 生活增添了樂(le) 趣的同時,由於(yu) 有的犬隻飼養(yang) 人和管理人缺乏文明意識、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對犬隻疏於(yu) 管理導致犬隻在衛生、安寧和安全等方麵影響到他人生活,由此引發了較多矛盾糾紛。尤其是,近年來犬隻傷(shang) 人事件時有發生。協調、統一養(yang) 犬快樂(le) 和養(yang) 犬安全,是社會(hui) 治理中需要解決(jue) 的重要問題,也是法治建設應當關(guan) 注的重要內(nei) 容。

  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飼養(yang) 動物致人損害典型案例,呼籲文明養(yang) 犬、依規養(yang) 犬,強化養(yang) 犬有責、養(yang) 犬負責意識,形成嚴(yan) 格執法、全民守法的養(yang) 犬氛圍和環境。“希望各位養(yang) 犬人士在攜帶寵物出行的同時,攜上規則、記住安全、扛起責任,為(wei) 自己和他人的幸福、快樂(le) 、祥和履行好義(yi) 務。”最高法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

  禁止飼養(yang) 的大型犬傷(shang) 人,無論受害人有無過錯,犬主均應承擔全部責任

  劉某某飼養(yang) 了一隻阿拉斯加犬,屬於(yu) 該市建成區內(nei) 禁止飼養(yang) 的大型犬。7歲的徐某某跟隨祖母王某某在小區內(nei) 玩耍,偶遇劉某某牽引該犬出行。王某某和徐某某逗犬時,該犬突然抓傷(shang) 徐某某麵部。徐某某被家人送至醫院就診並住院治療。之後,雙方就賠償(chang) 事宜協商未果,徐某某提起訴訟,請求劉某某賠償(chang) 醫療費等各項費用3萬(wan) 餘(yu) 元。

  審理法院認為(wei) ,動物飼養(yang) 人飼養(yang) 動物,在享受樂(le) 趣的同時應承擔較高的管理責任,嚴(yan) 格遵守相關(guan) 管理規定,以降低所養(yang) 動物給他人健康和人身安全帶來的危險,營造安全的居住環境,維護社會(hui) 公共秩序。民法典規定,禁止飼養(yang) 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ang) 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條規定表明,禁止飼養(yang) 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的飼養(yang) 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最嚴(yan) 格的無過錯責任”,沒有任何的免責事由可以援引,無權抗辯減少或者免除責任,承擔著更重的法律責任。飼養(yang) 人或者管理人違反規定飼養(yang) 烈性犬等危險動物,具有嚴(yan) 重的主觀過錯,飼養(yang) 人或者管理人應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劉某某飼養(yang) 的阿拉斯加犬屬於(yu) 該市禁止飼養(yang) 的大型犬,該犬將徐某某抓傷(shang) ,雖然徐某某逗犬有過錯,也不能減輕劉某某的責任。徐某某由此產(chan) 生的合理費用,劉某某均應予賠償(chang) 。

  孕婦被犬咬後終止妊娠,飼養(yang) 人應承擔相關(guan) 費用

  安某在小區內(nei) 被繆某飼養(yang) 的犬咬傷(shang) ,安某前往醫院注射狂犬疫苗,繆某支付了疫苗費。後安某發現在注射疫苗時自己已懷孕。為(wei) 避免胎兒(er) 發育不良,安某向醫院等多方谘詢後選擇終止妊娠,身體(ti) 和精神承受了較大痛苦。安某認為(wei) 繆某對其飼養(yang) 的犬未盡到看管義(yi) 務,導致自己被咬傷(shang) ,被犬咬傷(shang) 後注射狂犬疫苗和終止妊娠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guan) 係。因此,安某請求繆某賠償(chang) 終止妊娠產(chan) 生的費用。繆某認為(wei) ,注射狂犬疫苗並不必然導致胎兒(er) 發育畸形,而且繆某對安某懷孕並不知情,安某注射狂犬疫苗後終止妊娠產(chan) 生的損害後果應自行承擔。因雙方協商未果,安某提起訴訟。

  審理法院認為(wei) ,繆某飼養(yang) 的犬將安某咬傷(shang) ,繆某不能證明安某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繆某應對安某被咬傷(shang) 所致的各項損害承擔賠償(chang) 責任。安某被犬咬傷(shang) 後注射狂犬疫苗,此後發現懷孕,因擔心疫苗會(hui) 對胎兒(er) 造成不利影響而進行終止妊娠手術,此行為(wei) 是符合安某所處生活環境及普通人醫學認知能力的正常行為(wei) ,故對安某訴請的因終止妊娠手術發生的醫療費、誤工費、營養(yang) 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理費用應予支持。最終判決(jue) ,繆某賠償(chang) 安某各項費用損失6069元。

  最高法表示,本案係犬隻傷(shang) 人並產(chan) 生終止妊娠衍生後果的典型案例。當前,雖然醫學上對注射狂犬疫苗是否影響胎兒(er) 發育沒有定論,但疫苗使用說明中的“慎用”提示隱含著某種不良影響。同時,生育健康的孩子是父母最基本的期待,注射狂犬疫苗後發現懷孕並終止妊娠,符合普通人正常認知。在認定被犬隻咬傷(shang) 注射狂犬疫苗與(yu) 終止妊娠間因果關(guan) 係時,除了依賴鑒定、醫學結論,還應考量一般社會(hui) 認知並兼顧社會(hui) 倫(lun) 理,注重裁判結果的社會(hui) 價(jia) 值引導。因此,犬致人損害後注射疫苗和終止妊娠之間存在侵權責任法上的因果關(guan) 係,終止妊娠產(chan) 生的損害是犬致損責任的範圍,侵權人應予賠償(chang) 。

  犬隻追逐路人致其受驚嚇摔傷(shang) ,“無接觸式傷(shang) 害”飼養(yang) 人也擔責

  張某甲駕駛電瓶車途經某村一路段時,張某乙飼養(yang) 的黑色大犬追逐電瓶車,導致張某甲受驚嚇摔倒,膝關(guan) 節受傷(shang) 。報警後,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經民警協調,張某乙家人將張某甲送醫院住院治療。後經鑒定,張某甲膝關(guan) 節構成十級傷(shang) 殘。張某甲提起訴訟,請求張某乙賠償(chang) 各項損失。

  審理法院認為(wei) ,飼養(yang) 動物的危險性並不僅(jin) 指身體(ti) 上的直接接觸所致傷(shang) 害,給他人造成的驚嚇也屬危險之一。被侵權人張某甲的損害與(yu) 侵權人張某乙飼養(yang) 的犬致使被侵權人受到驚嚇之間存在因果關(guan) 係,張某乙作為(wei) 犬隻的飼養(yang) 人未盡到合理的管理義(yi) 務,其不能證明被侵權人張某乙存在故意,應當承擔全部賠償(chang) 責任。最終判決(jue) :張某乙賠償(chang) 張某甲合理費用211264.63元。

  飼養(yang) 的犬隻致人損害的行為(wei) ,並非僅(jin) 限於(yu) 其撕咬、抓撓等與(yu) 人的身體(ti) 直接接觸的行為(wei) 。犬隻靠近他人吠叫、聞嗅或者追逐他人等行為(wei) ,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引起他人恐慌進而相應產(chan) 生身體(ti) 損害的後果。即使所養(yang) 犬隻未與(yu) 他人發生直接身體(ti) 接觸,但隻要與(yu) 損害後果存在因果關(guan) 係,同樣屬於(yu) “飼養(yang) 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飼養(yang) 人仍應承擔相應責任。本案的處理,對於(yu) 寵物“無接觸式傷(shang) 害”類型案件的裁判具有指引作用。日常生活中飼養(yang) 寵物,飼養(yang) 人或者管理人應提高管束意識,犬隻在外時應當對其合理控製和管束,對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切實負起責任。

  違規養(yang) 犬行為(wei) ,應當否定和製止

  王某某在某菜市場內(nei) 經營幹貨攤,其在幹貨攤內(nei) 無證養(yang) 犬11隻,且沒有拴牽引繩。當地公安機關(guan) 對王某某製作《責令改正通知書(shu) 》,王某某仍未辦理養(yang) 犬登記。後來,派出所接群眾(zhong) 報警獲知後,民警趕至現場勸導王某某,但無效。民警將王某某帶至派出所製作詢問筆錄。同時聯係某動物救援中心協助將現場違規飼養(yang) 的犬隻捕捉後送往當地流浪犬收容中心。公安機關(guan) 作出《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決(jue) 定對王某某所飼養(yang) 的11隻無證犬予以沒收。王某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

  審理法院認為(wei) ,當地《養(yang) 犬管理條例》規定,重點管理區養(yang) 犬實行登記製度。犬隻未經登記的,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飼養(yang) ;重點管理區每戶限養(yang) 一隻,不得飼養(yang) 烈性犬、大型犬;個(ge) 人養(yang) 犬每戶超過一隻的,由公安機關(guan) 予以批評教育,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沒收其超出限養(yang) 數量的犬隻。據此,公安機關(guan) 具有對轄區內(nei) 違法養(yang) 犬行為(wei) 進行查處的職權。本案中,王某某經責令拒不整改。被訴處罰決(jue) 定作出前公安機關(guan) 經調查確認王某某無證養(yang) 犬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根據上述規定,公安機關(guan) 決(jue) 定沒收王某某所飼養(yang) 的無證犬,適用法律法規正確,處罰幅度並無不當。公安機關(guan) 辦理受案登記後,依法履行了調查詢問及處罰前告知陳述、申辯等程序,程序合法。最終判決(jue) :駁回王某某的訴訟請求。

  和諧環境倡導文明養(yang) 犬,法治社會(hui) 支持依法養(yang) 犬。本案中,人民法院立足行政審判,依法支持公安機關(guan) 對未盡到辦理犬隻登記法律義(yi) 務和未履行看管義(yi) 務的飼養(yang) 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有效避免了公共場合不特定人群因案涉犬隻導致損害,避免了犬隻傷(shang) 人惡性後果的發生。

  人民日報客戶端 魏哲哲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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