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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與群眾樸素情感高度契合的判決

發布時間:2024-03-12 16:22:00來源: 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趙紅旗

  每天和妻子去市場賣醬菜,收攤後照顧女兒(er) ,給她喂藥……這是胡阿弟現在的日常生活。“鐵馬冰河”(胡阿弟網名)非法經營案曾引發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去年3月,河南法院的一份判決(jue) ,讓胡阿弟切身感受到了公平正義(yi) 的力量,也讓他一家的生活恢複了平靜。

  兩(liang) 歲的女兒(er) 患上罕見的結節性硬化症癲癇,從(cong) 境外購買(mai) 抗癲癇藥物氯巴占給女兒(er) 治病;化身群主“鐵馬冰河”為(wei) 患有相同病症的患兒(er) 家長代購藥物;因涉嫌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被羈押;第一次庭審後被取保候審,第二次開庭時被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免予刑事處罰……想起這些經曆,如今在老家做醬菜生意的胡阿弟心中五味雜陳。

  2024年1月16日,春節前夕,承辦該案的法官冒雪駕車從(cong) 河南省中牟縣趕到安徽省望江縣回訪胡阿弟,給他們(men) 一家帶去了當地特產(chan) 。“案件審結後,胡阿弟一家的狀況,也時常牽掛著我們(men) 的心。”承辦法官告訴《法治日報》記者,看到胡阿弟一家的生活慢慢恢複到案發前的狀態,他們(men) 感到很欣慰。

  “司法案例是評價(jia) 法治進步最直觀的標尺。當案件審判推動了法治的進程、社會(hui) 的改革、道德的指引時,無疑是在法律的沃土上開出了‘正義(yi) 之花’。胡阿弟一案,法院的判決(jue) 有溫度、合法又合理,充滿了人情味。”一直關(guan) 注此案的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李梁評價(jia) 說。

  代購救命藥涉嫌販毒

  患兒(er) 家長被訴至法院

  女兒(er) 的病情發作時,輕則四肢不停抽搐,重則神誌不清陷入昏迷,這讓做父親(qin) 的胡阿弟內(nei) 心十分煎熬,他隻能在望江縣一邊起早貪黑經營醬菜攤,一邊不時帶女兒(er) 輾轉到北京、上海等地的知名醫院接受診治。

  2017年,胡阿弟帶著女兒(er) 在北京一家知名醫院就診時,醫生向他推薦一款名為(wei) 喜保寧的藥物控製癲癇發作。當時,此藥售價(jia) 極高且不在國內(nei) 銷售,他隻能四處托人從(cong) 境外代購。2019年5月,他在網上找到境外購藥渠道,隨後與(yu) 境外的代購人員建立了直接聯係。

  得知胡阿弟能從(cong) 境外買(mai) 到抗癲癇藥物,身邊不少患兒(er) 父母找他幫忙購藥。起初,他是無償(chang) 幫助;後來,隨著找他幫忙的患兒(er) 家長越來越多,他開始收取一定的費用;再後來,有患兒(er) 家長通過網絡找到他希望代購藥品,他為(wei) 此建立了兩(liang) 個(ge) 社交群,群裏患兒(er) 家長最多時超過600人。

  其間,有新進群的患兒(er) 家長說,他們(men) 的孩子需要服用一種叫氯巴占的藥物才能控製病情。於(yu) 是,胡阿弟開始代購氯巴占,並請4名患兒(er) 媽媽幫忙接收境外郵寄的藥品包裹。

  喜保寧、氯巴占均是在境外銷售的處方藥品。根據我國藥品管理規定,未經國家藥品管理部門許可,該藥品均不得在國內(nei) 銷售。其中,氯巴占是我國管製的二類精神藥品,按照相關(guan) 規定,該藥物屬於(yu) 毒品範疇。

  2021年7月,河南鄭州警方截獲一個(ge) 含有氯巴占的境外包裹,並將取包裹的人員抓獲,隨即查到代購者是胡阿弟。次日,鄭州警方在望江縣將胡阿弟抓獲歸案。經查,其從(cong) 境外購買(mai) 氯巴占、喜保寧、雷帕黴素共計支出123萬(wan) 餘(yu) 元,向202名社交群成員銷售藥品總金額50萬(wan) 餘(yu) 元。

  因為(wei) 氯巴占屬於(yu) 毒品範疇,胡阿弟被指控涉嫌走私、販賣毒品罪。

  案發後,有132位患癲癇病兒(er) 童的家長認為(wei) ,胡阿弟不是在販賣毒品,而是向他們(men) 提供孩子的“救命藥”。

  2022年3月,該案在中牟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胡阿弟聲稱自己沒有走私、販賣毒品的主觀故意,且沒有對社會(hui) 公眾(zhong) 造成危害,代購的氯巴占救治了很多患兒(er) ,自己無罪。

  “第一次庭審結束後,案件沒有當庭宣判,法院給胡阿弟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該案承辦法官回憶說。

  定罪但免予刑事處罰

  小案子推動法治進程

  實際上,該案第一次開庭後,中牟縣法院就將庭審中發現的有關(guan) 管製藥物使用的情況,向有關(guan) 部門進行了通報,引起了相關(guan) 部門的高度重視。

  “本案案發後即引起公眾(zhong) 廣泛關(guan) 注,網民一邊倒地認為(wei) 胡阿弟是‘藥神’,不構成犯罪。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後,輿論聚焦於(yu) 法院如何定罪量刑上,‘希望國家出台關(guan) 於(yu) 保護患有罕見病人的政策’‘同情患兒(er) 家長的遭遇’‘期待公平公正的判決(jue) ’等聲音是主流輿論。”中牟縣法院相關(guan) 負責人說,作為(wei) 人民法院,不能就案辦案,要通過司法審判回應公眾(zhong) 關(guan) 注的熱點問題。

  “氯巴占是治療癲癇病的特效藥,但又具有毒品屬性,為(wei) 什麽(me) 會(hui) 出現這樣的情況?”承辦法官谘詢權威部門得知,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我國有一類藥品為(wei) 特殊藥品,也就是管製藥品,簡稱為(wei) “精”“麻”“毒”“放”四類,即精神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而麻醉藥品和精神類藥品有成癮性,都有可能成為(wei) 毒品,一旦流入非法渠道,就會(hui) 成為(wei) 危害社會(hui) 的成癮性物質,比如公眾(zhong) 比較熟悉的嗎啡、杜冷丁。氯巴占也具有這種特點,屬於(yu) 國家特別管製的藥品。

  鄭州一位禁毒民警告訴記者:“在我國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中,氯巴占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控。長期服用氯巴占能讓正常人產(chan) 生癮癖性、依賴性,對人的身心健康危害較大,尤其是對神經係統傷(shang) 害最明顯。”

  中牟縣法院第一次開庭3個(ge) 月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guan) 於(yu) 印發〈臨(lin) 床急需藥品臨(lin) 時進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臨(lin) 時進口工作方案〉的通知》,允許指定醫療機構用於(yu) 特定醫療目的臨(lin) 時進口氯巴占。同年9月,北京協和醫院開出全國首張氯巴占處方。一個(ge) 月後,首個(ge) 國產(chan) 氯巴占仿製藥正式上市,癲癇病患者需要服用氯巴占的問題得到解決(jue) 。

  2023年3月31日,該案第二次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認為(wei) ,被告人胡阿弟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藥品,其行為(wei) 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但考慮到其買(mai) 賣的藥品用於(yu) 治療癲癇病,社會(hui) 危害性較小,屬於(yu) 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免予刑事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zhuan) 營、專(zhuan) 賣物品或者其他限製買(mai) 賣的物品,擾亂(luan) 市場秩序,情節嚴(yan) 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該案審判長介紹說,氯巴占屬於(yu) 第二類精神藥品,喜保寧、雷帕黴素係尚未獲準在國內(nei) 銷售的境外藥品,胡阿弟明知涉案藥品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銷售,仍在自建的社交群中多次發布藥品銷售信息,加價(jia) 銷售藥品金額超過50萬(wan) 元,其行為(wei) 客觀上擾亂(luan) 了藥品市場管理秩序,依法應以非法經營罪論處。

  “從(cong) 解決(jue) 社會(hui) 問題的角度看,胡阿弟一案也是個(ge) 案推動法治進步的典型案例,判決(jue) 結果回應了社會(hui) 關(guan) 切。法院第一次開庭之後,有關(guan) 部門抓緊出台了相關(guan) 藥品的臨(lin) 時進口工作方案,加快了仿製藥的審批,解決(jue) 了癲癇病患兒(er) 的用藥問題。”李梁說。

  既要防止情緒化司法

  也要克服機械化司法

  案件判決(jue) 後,胡阿弟的辯護人劉長律師說,判決(jue) 考慮了被告人代購藥品的初衷,也考慮了其是病患兒(er) 童家長的身份,還考慮了其行為(wei) 客觀上的社會(hui) 價(jia) 值,對胡阿弟雖然定罪但免予刑事處罰,是一份有溫度的法律文書(shu) 。

  “胡阿弟在為(wei) 患有先天性癲癇病的女兒(er) 治療過程中了解到其他患者也有需求,雖然他有加價(jia) 出售行為(wei) ,但客觀上也解決(jue) 了部分患者的用藥難題,這與(yu) 單純以營利為(wei) 目的的其他非法經營行為(wei) 有本質區別。犯罪能否成立和刑罰的輕重,取決(jue) 於(yu) 被告人行為(wei) 對社會(hui) 的危害程度,而對社會(hui) 危害性程度的評價(jia) ,不能違背常識或者公眾(zhong) 樸素的正義(yi) 感。”該案審判長說。

  “胡阿弟將藥品加價(jia) 後向同樣有購藥需求的患兒(er) 家長銷售,其行為(wei) 究竟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罪?這是我們(men) 苦苦思考的。”審判長向記者回憶說,合議庭經過認真審查案件事實、證據,認為(wei) 被告人胡阿弟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故意,客觀上也沒有造成犯罪的後果,涉案的藥品屬性應認定為(wei) 藥品而非毒品,遂判決(jue) 胡阿弟的行為(wei) 不構成走私、販賣毒品罪。

  “雖然不構成毒品犯罪,但其違反國家對進口藥品實行的準許證管理製度,未經許可大量從(cong) 境外購買(mai) 精神藥品入境並予以銷售,超出了自用、合理的範圍,侵害了國家對藥品市場的管理秩序,不具有合法性,應依法作出否定性評價(jia) ,因而認定胡阿弟構成非法經營罪,並免予刑事處罰。”該案審判長說。

  “法院沒有因為(wei) 胡阿弟的行為(wei) 結果對特定的病友是有益的,就認為(wei) 其行為(wei) 是合法的,也沒有因為(wei) 其行為(wei) 客觀上觸及有毒品屬性的精神藥品,就一律評價(jia) 為(wei) 毒品犯罪。”審判長認為(wei) ,刑事裁判不能拘泥於(yu) “死板”“冰冷”的法律條文,應當顧及“人之常情”,讓司法裁判具有能夠“體(ti) 感”的公正,體(ti) 現情理法的有機融合,既要防止“情緒化司法”,也要克服“機械化司法”。

  在李梁看來,裁判定性精準、量刑適當,符合公眾(zhong) 的樸素價(jia) 值觀,裁判文書(shu) 充分考慮了“情理法”相統一。司法裁判隻有實現了裁判結果與(yu) 人民群眾(zhong) 樸素情感的高度契合,才更易於(yu) 被人接受,更易於(yu) 推行。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說,公平正義(yi) 就是人們(men) 內(nei) 心的一種道德情感,對於(yu) 違背公平正義(yi) 的行為(wei) ,人們(men) 會(hui) 發自內(nei) 心地對這種行為(wei) 表示憤慨,當正義(yi) 實現時,內(nei) 心深處又會(hui) 獲得滿足和寬慰。

  “所以,我國傳(chuan) 統的法律價(jia) 值觀認為(wei) ‘法律不外乎人情’。這裏的‘人情’並非私情,而是指法律的製定和執行要遵從(cong) 於(yu) 人類本性中共同的道德和情感,即所謂的‘天理’。人情、國法、天理是相互統一、相互依存、契合無間的。”李梁認為(wei) ,該案審理既彰顯了法律的嚴(yan) 肅性和權威性,維護了國家的藥品市場管理秩序,同時也在法律規定允許範圍內(nei) 回應了公眾(zhong) 對司法公正的訴求,從(cong) 案件處理的公平正義(yi) 、人權保障、社會(hui) 效果等多個(ge) 維度而言,裁判結果均達到了“上不違於(yu) 法意,下不拂於(yu) 人情”的效果。

  該案宣判後,贏得了社會(hui) 一片讚揚聲。不少網友點讚道:該案審理公開透明,彰顯了司法的智慧和溫度,也讓他們(men) 深刻了解到精神藥品和麻醉藥品的區別及聯係,加深了對毒品的認識。

  “當時看到網上的信息,我也納悶兒(er) ,給孩子買(mai) 藥治病,怎麽(me) 就是販毒行為(wei) 呢?隨著案件進展的公開透明,我才明白,精神藥品和麻醉藥品一樣都有成癮性,具有雙重屬性,需要嚴(yan) 格審查用途、流向,才能明確其在法律上究竟是‘毒品’還是‘藥品’。”鄭州市中原區綠東(dong) 村街道辦事處居民李某說。

  “胡阿弟一案,既能讓被告人認罪服判,又對人民群眾(zhong) 普遍關(guan) 注的案件爭(zheng) 議焦點、量刑標準等方麵及時公開回應,有利於(yu) 輿論場的激濁揚清,使法院審判活動充分接受社會(hui) 監督,也體(ti) 現出以參與(yu) 為(wei) 核心的司法民主價(jia) 值,展示司法的理性對於(yu) 社會(hui) 正義(yi) 的構建能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切身感受到公平正義(yi) ,從(cong) 而達到彰顯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效果。”河南省人大代表趙鵬璞評價(jia) 說。

  (來源:法治日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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