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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賣就禁”凸顯美霸淩行徑

發布時間:2024-03-15 15:39:00來源: 光明日報

  【特別關(guan) 注】

  3月13日,美國眾(zhong) 議院以352比65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了一項跨黨(dang) 派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公司剝離對旗下海外短視頻應用TikTok的控製權,否則TikTok將被禁止進入美國的手機應用商店和網絡托管平台。這部“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製應用程序法案”的支持者聲稱,TikTok母公司位於(yu) 中國,因此可能會(hui) “被用來影響美國輿論或監控美國人的個(ge) 人信息”,“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嚴(yan) 重威脅”。該法案下一步將提交參議院審議。

  從(cong) 本月5日兩(liang) 黨(dang) 議員拋出該法案,到眾(zhong) 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hui) 7日表決(jue) 通過,再到13日眾(zhong) 議院投票通過,這份備受爭(zheng) 議並可能產(chan) 生深遠影響的法案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得到推進,不禁讓人們(men) 咋舌。TikTok公司在聲明中表示,法案推進的過程是秘密的,其發起者的目的從(cong) 一開始就是希望在美國完全禁止該軟件。

  “一個(ge) 漫長過程的開端”

  “我們(men) 希望參議院能考慮事實,聽取選民的意見,並意識到此舉(ju) 對美國經濟、700萬(wan) 家小企業(ye) 和1.7億(yi) 使用我們(men) 服務的美國人的影響。”TikTok方麵表示,眾(zhong) 議院的投票“隻是一個(ge) 漫長過程的開端,並不是終點”,公司將繼續遊說參議院,並鼓勵用戶與(yu) 參議員取得聯係,以保護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

  據美媒分析,盡管白宮希望參議院迅速采取行動,美國總統拜登也表示若法案獲通過將簽署成法,但行動緩慢的參議院可能會(hui) 延緩法案的通過。目前,參議院多數黨(dang) 領袖舒默尚未承諾將其提上議事日程,並稱將先與(yu) 相關(guan) 委員會(hui) 領導協商,蘭(lan) 德·保羅等參議員也曾公開表示反對該法案。

  TikTok並非首次麵臨(lin) 類似困境。自2017年字節跳動公司推出抖音國際版TikTok並於(yu) 次年與(yu) Musical.ly合並以來,TikTok的下載量迅速超過了臉書(shu) 、優(you) 兔等美國社交軟件,在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的兩(liang) 年間,月活躍用戶增長了45%。2023年,TikTok為(wei) 美國GDP貢獻了242億(yi) 美元。也正是平台的快速發展,引起了美國政客的關(guan) 注,他們(men) 開始批評平台具有潛在的“國家安全風險”且可能導致年輕用戶的心理健康問題等。

  2020年8月,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行政令,稱TikTok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要求字節跳動公司在90天內(nei) 剝離TikTok在美國運營的所有權益,後被美國法院推翻;2023年5月,蒙大拿州曾發布禁令禁止在該州區域內(nei) 下載TikTok軟件,隨後禁令因可能違憲而被聯邦法官阻止。在美國針對中國企業(ye) 泛化“國家安全”概念的背景下,截至2023年,美國至少有34個(ge) 州禁止在政府設備上使用TikTok,至少有50所大學禁止使用校園無線網絡和校園電腦登錄TikTok。

  針對美方的打壓和指控,TikTok方麵多年來一直與(yu) 美國政府審查小組、外國投資委員會(hui) 進行會(hui) 談,商討美國政府能接受的解決(jue) 方案,並多次駁斥將用戶數據提供給中國政府的謠言。在去年3月和今年1月的國會(hui) 聽證會(hui) 上,T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就所謂“與(yu) 中國的關(guan) 係”接受了一係列過分的質詢,被美議員逼著多次回答國籍相關(guan) 問題。周受資在聽證會(hui) 上重申,該公司2022年7月開始推進“得克薩斯計劃”,將美國用戶的數據存儲(chu) 在總部位於(yu) 得克薩斯州的軟件巨頭甲骨文運營的國內(nei) 服務器上,並將通過一套複雜機製確保其得到有效監管。他還表示,今年將在內(nei) 容的安全審核業(ye) 務上投入20億(yi) 美元。

  分析人士認為(wei) ,此次法案是自特朗普政府2020年試圖封禁TikTok未果之後“勢頭最猛烈的一次打壓”。若法案最終得以簽署成法,TikTok方麵仍可采取與(yu) 此前在蒙大拿州相同的手段,起訴該法案違憲。但與(yu) 過去不同的是,此次國會(hui) 試圖以立法形式達成目標,訴其違憲需聯邦最高法院審理,上訴的難度更高且有可能被長期拖延。

  法案背後的爭(zheng) 論

  當下,“TikTok剝離法案”已成為(wei) 當前美國社會(hui) 最熱門的議題。民眾(zhong) 爭(zheng) 論的一個(ge) 焦點在於(yu) ,該法案將賦予美國總統新的權力,令其可認定年活躍用戶超過100萬(wan) 的社交媒體(ti) 軟件是否受到所謂“外國對手的控製”,並構成“國家安全風險”。這一權力的行使如果成為(wei) 現實,恐怕不僅(jin) 僅(jin) 是為(wei) 了方便美國政府打壓更多中國企業(ye) 。包括美知名科技企業(ye) 家埃隆·馬斯克在內(nei) 的反對者認為(wei) ,該法案並不隻是針對所謂的“外國對手”,也將為(wei) 政府管控美國社交媒體(ti) 平台首開先例。在反對聲音中,保守派共和黨(dang) 人擔心該法案給予政府過多權力,自由派民主黨(dang) 人則認為(wei) 法案幹涉了言論自由。

  已分別確認為(wei) 民主黨(dang) 和共和黨(dang) 總統候選人的拜登和特朗普在此事上立場截然不同,但都不願意失去通過該平台獲取年輕選民支持的機會(hui) ,都不同程度地“打了自己的臉”。拜登表示,若參議院通過該法案,他就會(hui) 簽署生效。但就在眾(zhong) 議院力推此次法案前不久,拜登競選團隊剛在TikTok上開設賬號並發布短視頻吸引年輕選民。

  特朗普對TikTok的態度則發生“180度反轉”,表示反對可能禁止TikTok的立法,稱此舉(ju) 將使臉書(shu) 及其創始人馬克·紮克伯格受益,“他們(men) 才是(美國)人民的真正敵人!”特朗普的臉書(shu) 賬號在2021年國會(hui) 山騷亂(luan) 事件期間因涉嫌“煽動暴力”被封禁長達兩(liang) 年。此外,紮克伯格曾在2020年向美國各地選舉(ju) 辦公室捐款近5億(yi) 美元,特朗普懷疑這影響了當年大選的結果。據外媒分析,另一個(ge) 重要原因是共和黨(dang) 的大金主傑夫·亞(ya) 斯持有價(jia) 值330億(yi) 美元的TikTok股份,而特朗普的競選資金並不寬裕,需要亞(ya) 斯捐款支持。

  可見,美國政客對待此事的態度凸顯了美國政治的分裂以及美國選舉(ju) 政治的虛偽(wei)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抨擊該法案是美國國會(hui) 議員“再次企圖在選舉(ju) 年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民眾(zhong) 的權利換取廉價(jia) 的政治籌碼”。

  打壓中國,並不能讓美國強大

  《紐約時報》報道分析,法案之所以能在眾(zhong) 議院快速通過,是因為(wei) 民主、共和兩(liang) 黨(dang) 主體(ti) 在TikTok問題上基本沒有分歧。雙方都認為(wei) 支持針對中國的政策能帶來政治上的好處,都渴望在大選年表現出對華強硬的姿態,因此即便是特朗普發聲反對、國會(hui) 山辦公室被TikTok用戶的大量抗議來電“淹沒”,也沒能阻止法案在眾(zhong) 議院通過。

  據報道,美國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hui) 、聯邦調查局等機構都對該法案的提出有所助力,拜登的表態更為(wei) 法案的通過進一步造勢。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此前曾向眾(zhong) 議院議員提供了機密簡報。簡報的內(nei) 容雖不得而知,但在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日前發布的“年度威脅評估報告”中便能看出端倪。報告稱:“中國可能會(hui) 試圖在某種程度上影響美國2024年大選,打壓對中國的批評者,並放大美國的社會(hui) 分歧。”

  然而,正如斯坦福大學法律、科學和技術項目主任萊姆利所言,“沒有真正的證據”證明TikTok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事件根源在於(yu) 美國國會(hui) 對任何來自中國的科技企業(ye) 都采取敵視態度。美媒報道稱,美聯邦官員從(cong) 始至終都沒能提供中國收集美國人數據或更改推薦算法的證據。美聯邦調查局局長克裏斯托弗·雷試圖強調TikTok風險時,也隻能表示對該應用算法的任何調整都是“我們(men) 不會(hui) 輕易檢測到的”。

  事實上,美國炒作所謂“中國數據威脅論”,不過是為(wei) 了配合其打壓中國的行動而編造的借口。近期,美國同樣以所謂“數據安全”為(wei) 借口,針對海外產(chan) 汽車軟件開啟調查。美商務部長雷蒙多更為(wei) 此拋出了“中國製造的智能汽車每分鍾都在收集數百萬(wan) 美國人的數據”“假如美國路上有300萬(wan) 輛中國車,北京能讓它們(men) 同時熄火”等驚人言論。

  濫用“國家安全”概念,在各行業(ye) 打壓他國具有競爭(zheng) 力的企業(ye) ,已成為(wei) 美國的一貫做法。這種不能在公平競爭(zheng) 中取勝,就采取霸淩行徑的做法,擾亂(luan) 的是企業(ye) 的正常經營活動,損害的是國際投資者對美國投資環境的信心,最終必將反噬美國自身。

  打壓別人,不能讓自己更強大。數據安全問題客觀存在,但專(zhuan) 業(ye) 的問題應當通過專(zhuan) 業(ye) 的方式來解決(jue) ,全球各國應共同製定普遍性的全球數據安全規則。正如反對“剝離法案”的一位議員所言,美國需要的是探索一套適用於(yu) 所有社交網絡平台的完整的個(ge) 人信息保護立法,而不是針對一家企業(ye) 的狹隘禁令。美方應切實尊重市場經濟和公平競爭(zheng) 原則,為(wei) 各國企業(ye) 在美投資經營提供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

  (本報記者 楊逸夫)(來源:光明日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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