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0日電 據山西省晉城市生態環境局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晉城市生態環境局城區分局10日發布關(guan) 於(yu) 禁止露天燒烤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禁止任何單位或個(ge) 人在晉城市城區建成區範圍內(nei) (小區、公園、景區、廣場、學校門口等)露天燒烤或為(wei) 露天燒烤提供場地、設備。
二、對固定門店的露天燒烤予以嚴(yan) 格處罰。有固定經營門店的燒烤類餐飲,經營期間不能出現違法露天燒烤,對擅自進行露天燒烤的依法予以處罰。
三、對流動的經營性露天燒烤依法進行取締。對流動燒烤攤點,采取逐個(ge) 清理、逐個(ge) 取締,堅決(jue) 防止反彈,對取締後仍在露天燒烤的依法予以處罰。
四、對非經營性露天燒烤進行警告、清理。對違法占用公共空間進行非營業(ye) 性露天燒烤的,進行教育和勸阻,不聽勸阻的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反上述相關(guan) 規定的單位及個(ge) 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責令其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五百元以上二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
圖片來源:山西省晉城市生態環境局微信公眾(zhong) 號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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