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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

發布時間:2022-01-07 17:09:00來源: 寧波日報

  日前,寧波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核定寧波市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了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線下校外培訓收費項目、標準、管理及執行時間事項。2022年1月起,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每課時(45分鍾)基準收費最高60元,上浮不超過10%,即66元。

  學科類校外培訓範圍包括道德與(yu) 法治、語文、曆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科學(物理、化學、生物)等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xi) 內(nei) 容。

  《通知》明確,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標準課程時長為(wei) 45分鍾,線下授課按照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3種班型,收費標準分別為(wei) 每人每課時60元、50元、40元。實際時長不一樣的,由培訓機構按比例折算。收費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培訓機構要在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nei) ,確定收費標準。

  《通知》要求,各培訓機構要通過網站、收費場所等途徑,將學科類校外培訓項目、培訓內(nei) 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信息提前向社會(hui) 公開;並將招生簡章、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資料,連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潤以及關(guan) 聯交易、政策執行等情況,於(yu) 每年6月底前分別報送當地教育、發展改革部門。培訓機構要全麵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製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嚴(yan) 格履行合同義(yi) 務,規範收費行為(wei)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製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各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製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通知提出,相關(guan) 部門要加強對收費政策的跟蹤監測,及時查處學科類培訓不執行政府指導價(jia) 、不明碼標價(jia) 以及價(jia) 外加價(jia) 、虛構原價(jia) 、虛假折扣等違法行為(wei) 。各培訓機構此前預收培訓費在執行之日起按規定標準執行。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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