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營利性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防控指引 嚴禁安排學員密閉學習
人民網北京4月6日電 新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間北京市營利性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含社會(hui) 藝術水平考級培訓機構)防控指引》近日發布。指引明確,培訓過程中,師生及在場其他人員均應正確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等級口罩。培訓場地應具備良好通風條件,每天要做好培訓、生活及工作場所的通風換氣,嚴(yan) 禁安排學員在密閉環境中學習(xi) 和活動。
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要嚴(yan) 格控製培訓人數和時間,錯時錯峰合理安排培訓場次和每班人數,確保培訓現場學員之間保持安全距離,防止出現培訓場所學員和家長大量聚集等情況。停止舉(ju) 辦家長會(hui) 和家長開放日等活動,不為(wei) 參加培訓的學員及相關(guan) 人員提供住宿服務。
培訓機構要建立員工和外聘培訓老師出京和返京報備製度,掌握記錄員工和外聘培訓老師出京和返京時間、出京去過的城市等信息。建立全體(ti) 員工定期核酸檢測機製,對員工和外聘培訓老師等頻繁接觸服務對象或相關(guan) 物品的重點崗位人員每周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其他員工每月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符合新冠疫苗接種條件的員工做到“應接盡接”,全員全程接種疫苗和接種加強針。
培訓機構教學區全麵實施“封閉式”管理,嚴(yan) 控人員進出,除員工、外聘培訓老師、學員外,禁止其他人員進入培訓場所。嚴(yan) 禁組織和接待體(ti) 溫異常,健康碼異常,14日內(nei) 有1例及以上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外省市所在縣(市、區、旗)或直轄市、省會(hui) 城市、計劃單列市的縣、市、區旅居史,14日內(nei) 有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旅居史的人員以及入境未滿21日且未完成7日健康監測的人員(自澳門入境人員除外)參加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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