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調整省級林長及責任區域
2022年3月30日,河北省林長辦公室發出《關(guan) 於(yu) 調整省級林長及責任區域的通知》,全文如下。
為(wei)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全麵推行林長製的意見》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全麵推行林長製的若幹措施》精神,構建黨(dang) 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長效管理機製,結合省委、省政府領導同誌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省總林長會(hui) 議審議通過,現對省級林長及責任區域調整如下:
一、省級總林長、副總林長
總 林 長:王東(dong) 峰 省委書(shu) 記、省人大常委會(hui) 主任
王正譜 省委副書(shu) 記、省政府省長
副總林長:廉毅敏 省委副書(shu) 記,責任區域為(wei) 衡水市;
葛海蛟 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務副省長,責任區域為(wei)
塞罕壩機械林場。
二、省級林長
張超超 省委常委、石家莊市委書(shu) 記,責任區域為(wei) 石家莊市;
張 政 省委常委、宣傳(chuan) 部部長,責任區域為(wei) 滄州市;
張國華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雄安新區黨(dang) 工委書(shu) 記、管委會(hui)
主任,責任區域為(wei) 雄安新區;
夏延軍(jun) 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責任區域為(wei) 承德市;
柯 俊 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責任區域為(wei) 唐山市;
董曉宇 省委常委、省委秘書(shu) 長,責任區域為(wei) 保定市;
武衛東(dong) 省委常委、張家口市委書(shu) 記,責任區域為(wei) 張家口市;
趙 革 省委常委、政法委書(shu) 記,責任區域為(wei) 秦皇島市;
劉 凱 省政府副省長,責任區域為(wei) 邯鄲市;
時清霜 省政府副省長,責任區域為(wei) 廊坊市;
嚴(yan) 鵬程 省政府副省長,責任區域為(wei) 定州市;
高雲(yun) 霄 省政府副省長,責任區域為(wei) 邢台市;
胡啟生 省政府副省長,責任區域為(wei) 辛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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