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新能源車輛公司超標排放汙染物被罰款
人民網徐州4月12日電 (閆峰)日前,江蘇省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在開展環境信訪舉(ju) 報專(zhuan) 項執法檢查時,查處了一家環境違法企業(ye) ,檢查人員發現,該企業(ye) 不僅(jin) 違法排放大氣汙染物,還超標排放汙水。
徐州市生態環境局4月12日公開的環境執法信息顯示,2022年2月16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對江蘇淮海新能源車輛有限公司開展環境信訪舉(ju) 報專(zhuan) 項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ye) 在批準設立的2個(ge) 焊接生產(chan) 線廢氣排放口之外,又私自多設置了2個(ge) 廢氣排放口,且在2020年、2021年、2022年企業(ye) 的自行檢測報告中,都顯示上述4個(ge) 排放口均在使用且排放大氣汙染物(顆粒物)。
與(yu) 此同時,執法檢查人員在對該公司汙水處理站排放口出水進行采樣檢測時,發現其汙水綜合排放口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到了486mg/L,超過排汙許可證規定的水汙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化學需氧量330mg/L)排放水汙染物。
2022年2月21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向江蘇淮海新能源車輛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wei) 決(jue) 定書(shu) ,該公司隨後根據要求對上述違法事實進行了整改,徐州市生態環境局案件審查委員會(hui) 根據企業(ye) 整改情況及江蘇省的相關(guan) 規定,酌情降低了對該企業(ye) 處罰金額。3月29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作出處罰決(jue) 定,對企業(ye) 大氣汙染物排放口數量不符合排汙許可證規定的違法行為(wei) 罰款2萬(wan) 元;對超過許可排放濃度限值排放水汙染物的違法行為(wei) 罰款20萬(wan) 元,兩(liang) 項合計罰款22萬(wan)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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