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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

發布時間:2022-07-07 16:37:00來源: 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7月6日電 (記者孫秀豔)近日,國家醫保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四部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於(yu) 6個(ge) 月的統籌地區,自2022年7月起,對中小微企業(ye) 、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ge) 體(ti) 工商戶緩繳3個(ge) 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社會(hui) 團體(ti) 、基金會(hui) 、社會(hui) 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hui) 計師事務所等社會(hui) 組織參照執行。

  《通知》強調,全麵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ye) 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在當地政府主導下,由醫療保障、稅務部門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聯合確定享受緩繳政策的企業(ye) 範圍,結合實際明確操作流程,主動向社會(hui) 公開。同時,加強部門協作,優(you) 化工作環節,創新服務方式,減輕企業(ye) 事務性負擔。

  《通知》要求,要確保緩繳期間參保人待遇應享盡享,中小微企業(ye) 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不影響該企業(ye) 參保人就醫正常報銷醫療費用,確保基本醫保報銷水平保持穩定不降低。要切實保障好相關(guan) 企業(ye) 職工合法權益。緩繳期限內(nei) 中小微企業(ye) 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ge) 人繳費的義(yi) 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ge) 人權益連續記錄。


  《 人民日報 》( 2022年07月07日 13 版)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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