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可家庭共濟
本月起,我省統一實施職工醫保個(ge) 人賬戶家庭共濟功能,進一步擴展個(ge) 人賬戶的使用範圍,惠及廣大參保人員。實現家庭共濟後,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保個(ge) 人賬戶資金除了供參保人用於(yu) 本人門診看病、藥店購藥,或者住院時支付個(ge) 人負擔部分等外,經本人授權,其家庭成員也可共濟使用。
省醫保局明確共濟授權範圍和程序,參加山西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授權人),通過綁定自己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被授權人),實現本人和家庭成員共同使用其個(ge) 人賬戶資金。綁定的家庭成員必須是已經參加我省職工或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授權人可對每名被授權的家庭成員設置不同的單次最高支付額度。授權人可登錄“山西醫保”微信公眾(zhong) 號或“省級公共服務醫保平台”辦理授權綁定。
7月1日起,被授權人(即綁定的家庭成員)可持自己社會(hui) 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在我省範圍內(nei) 結算住院、門診慢特病、門診特藥、居民門診統籌費用時,按政策規定應當由個(ge) 人負擔的部分,以及普通門診看病,藥店購買(mai) 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的費用,可由授權人的個(ge) 人賬戶資金支付。如果被授權人也是我省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且個(ge) 人賬戶有餘(yu) 額,則必須先將本人賬戶餘(yu) 額消費完畢後,才能使用授權人的共濟賬戶資金。
省醫保局提示,共濟賬戶內(nei) 資金,僅(jin) 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供被授權人使用,低於(yu) 1000元時不能使用。被授權人如果處於(yu) 醫療保險停保或欠費狀態,則不能使用共濟賬戶。被授權人一次結算僅(jin) 可使用一名授權人的共濟賬戶。如果授權人與(yu) 被授權人的家庭關(guan) 係有變化(如婚姻變化)時,應即時解除授權,否則造成的資金損失由本人負責。授權人可隨時解除或增加被授權人,或者變更單次支付的最高額度。此外,公費醫療人員不實行個(ge) 人賬戶家庭共濟。參保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可通過省醫保局公布的各市醫保中心服務電話谘詢解決(jue) 。(記者高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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