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聯動查處違規投放垃圾當事人
物業(ye) 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實行“兩(liang) 定四分”投放快一年了,業(ye) 主沒有按規定投放真的會(hui) 受到處罰嗎?業(ye) 主亂(luan) 扔後找不到人怎麽(me) 辦?近日,台州椒江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海門中隊就依托基層網格管理聯勤聯動機製,與(yu)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海門派出所片警取得聯係,通過技術手段鎖定了兩(liang) 名違反“兩(liang) 定四分”規定的當事人,並對其作出簡易處罰決(jue) 定。
原來,居住在椒江楓南小區的這兩(liang) 名住戶,於(yu) 上午10點多到垃圾分類亭投放垃圾。由於(yu) 當時並非投放時間,導致大量垃圾散亂(luan) 堆放在垃圾桶周邊,正值盛夏引來蚊蠅集聚,給小區環境衛生造成影響。該小區物業(ye) 隨即將該情況反映給椒江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海門中隊。
收到物業(ye) 反映後,海門中隊第一時間安排人員到物業(ye) 中心查看分類亭公共視頻。根據公共視頻內(nei) 容顯示,兩(liang) 人已違反相關(guan) 法規,但由於(yu) 無法確定這兩(liang) 名業(ye) 主具體(ti) 信息,海門中隊便向海門派出所尋求幫助,最終鎖定了這兩(liang) 名當事人。
隨後,海門中隊根據公安部門的反饋信息聯係到了兩(liang) 名當事人,將其違法行為(wei) 進行告知。“當時就是為(wei) 了貪圖方便省力,存在僥(jiao) 幸心理,以為(wei) 視頻不會(hui) 拍到,沒想到在小區內(nei) 未分類扔垃圾也會(hui) 被處罰。”兩(liang) 名當事人承諾,以後一定引以為(wei) 戒,並接受了海門中隊對其作出的簡易處罰決(jue) 定。
海門中隊副中隊長周誌民說,隨著群眾(zhong) 的垃圾分類意識不斷提高,未分類亂(luan) 投放等不文明現象逐漸減少,該中隊也秉持人性化執法理念,以批評教育為(wei) 主,處罰為(wei) 輔。“處罰並不是目的,文明規範才是根本。”
據悉,海門中隊堅持教育與(yu) 執法相結合,通過製定“分片式”推進、不定時巡查、上門宣講等方式,引導群眾(zhong) 從(cong) “要我分”到“我要分”的思想轉變,專(zhuan) 人執勤指導垃圾分類落實到位,助力住宅小區環境整治,不斷提升城市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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