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節水條例(草案)》進行二審:根據水資源條件、用戶承受力等製定差異化水價
人民網北京9月21日電 (池夢蕊)9月21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四十三次會(hui) 議召開,對《北京市節水條例》二審。草案二審稿提出,根據經濟社會(hui) 發展狀況、水資源條件、用水定額標準、供水成本、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健全有利於(yu) 促進節水的差異化水價(jia) 製度,完善水價(jia) 形成機製,引導和促進全社會(hui) 節水。
二審稿提出,居民用水戶應當自覺學習(xi) 節水知識,了解水情水價(jia) ,增強節水意識;掌握節水方法,培養(yang) 節水生活方式;選用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並保障良好運行,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的、耗水量高的設備和產(chan) 品;積極配合節水改造,發現跑冒滴漏等情況及時維修等。
有常委會(hui) 組成人員和代表、群眾(zhong) 提出,城鄉(xiang) 老舊供水管網跑冒滴漏,是造成供水環節水資源浪費的重要因素,應當加快推進改造。二審稿提出,供水管網超過使用年限或者工藝、材質不合格的,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製定改造計劃,組織供水單位、物業(ye) 服務人、用水戶等有關(guan) 單位和個(ge) 人實施。
此外,對於(yu) 備受市民關(guan) 注的水價(jia) 問題,二審稿特別提出,市發展改革部門應當會(hui) 同財政、經濟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務、園林綠化、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稅務等部門,根據經濟社會(hui) 發展狀況、水資源條件、用水定額標準、供水成本、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健全有利於(yu) 促進節水的差異化水價(jia) 製度,完善水價(jia) 形成機製,引導和促進全社會(hui) 節水。
同時,明確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和納入城鎮自來水供應範圍的農(nong) 村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jia) ,非居民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jia) ,特殊用水行業(ye) 用水實行特殊水價(j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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