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提交二審 細化“公眾參與”等內容
人民網北京9月21日電 (池夢蕊)9月21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四十三次會(hui) 議召開,對《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草案)》進行二審。
草案二審稿提出,北京市城市更新活動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完善物業(ye) 權利人、利害關(guan) 係人依法參與(yu) 城市更新規劃編製、政策製定、民主決(jue) 策等方麵的製度,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協商共治機製,保障公眾(zhong) 在城市更新項目中的知情權、參與(yu) 權和監督權。
同時,編製城市更新專(zhuan) 項規劃,應當向社會(hui) 公開,充分聽取專(zhuan) 家、社會(hui) 公眾(zhong) 意見,及時將研究處理情況向公眾(zhong) 反饋。項目納入城市更新計劃後,實施主體(ti) 開展實施方案編製工作。編製過程中應當與(yu) 相關(guan) 物業(ye) 權利人進行充分協商,征詢利害關(guan) 係人的意見。
此外,涉及多個(ge) 物業(ye) 權利人權益及公眾(zhong) 利益的城市更新項目,街道辦事處、鄉(xiang) 鎮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員會(hui) 、村民委員會(hui) 可以依相關(guan) 主體(ti) 申請或根據項目推進需要,通過社區議事廳等形式,召開項目確定聽證會(hui) 、實施方案協調會(hui) 及實施效果評議會(hui) ,聽取意見建議,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推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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