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競賽應回歸興趣屬性(縱橫)
不久前,教育部發布關(guan) 於(yu) 麵向中小學生違規競賽問題查處情況的通報。“奧林匹克英語大賽”“希望數學”“JEA China”等“榜上有名”。據通報,相關(guan) 競賽活動違反了《麵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已被依法依規取締。
2018年以來,教育部持續規範麵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印發了相關(guan) 管理辦法,對此類競賽進行嚴(yan) 格管理。此後更是連續4年公布競賽“白名單”,嚴(yan) 格落實合規競賽“清單製”“年審製”,向社會(hui) 傳(chuan) 遞了減負的政策導向。如此治理之下,“虛胖”的中小學競賽“瘦身”了,相關(guan) 市場清朗了,其效應也已逐步傳(chuan) 導至家庭及社會(hui) 教育等環節。
根據相關(guan) 管理規定,競賽組織主體(ti) 應為(wei) 在中央編辦、民政部登記注冊(ce) 的正式機構,而此次通報中的競賽主辦方打著各種“組委會(hui) ”的旗號辦賽,實則為(wei) 企業(ye) 幕後操刀,根本就不具備組織競賽的資格,相關(guan) 競賽也並未列入最新的合規競賽“白名單”。取締這些違規競賽,有效保護了學生和家長的權益,也維護了競賽領域秩序。
應當看到,一些中小學生及其家長熱衷於(yu) 參賽是出於(yu) 興(xing) 趣,更多人還是為(wei) 了拿獎,以便在升學和評優(you) 中獲得優(you) 勢。這給了違規競賽可乘之機,一些山寨賽事的組織者和搭車的商家賺得盆滿缽滿,學生和家長卻白白投入大量時間和金錢。違規競賽不僅(jin) 加重了家長和學生負擔,也引發了社會(hui) 焦慮。
這提示我們(men) ,要進一步加強對違規競賽的監管和懲處,同時也要監督學校嚴(yan) 守相關(guan) 規定,不將競賽成績作為(wei) 影響錄取的重要因素。從(cong) 長遠來看,則需要加快探索並形成多元化的人才評價(jia) 體(ti) 係,推動實現區域內(nei) 義(yi) 務教育質量均衡,消除因升學而產(chan) 生的競賽需求。讓競賽回歸興(xing) 趣愛好的屬性,讓家長不再盲目焦慮,才能真正為(wei) 孩子減負,幫助他們(men) 健康成長。
(摘編自《光明日報》,原題為(wei) 《中小學競賽仍需清熱降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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