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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通報6起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典型案例

發布時間:2022-11-28 17:42:00來源: 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南京11月28日電 近日,常州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6起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利用職務影響為(wei) 親(qin) 屬謀取私利、違規推薦中介機構、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等問題。

  具體(ti) 案例如下:

  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偉(wei) 平利用職務便利為(wei) 他人在承攬業(ye) 務中提供幫助,損害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問題

  2018年至2019年,張偉(wei) 平利用擔任市城市建設(集團)副總經理兼城西地區綜合改造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幫助某企業(ye) 將其代理產(chan) 品加入建設工程項目采購推薦品牌目錄並順利承接業(ye) 務,期間多次接受企業(ye) 負責人安排的宴請和高消費娛樂(le) 活動。2021年1月,張偉(wei) 平受到黨(dang) 內(nei) 警告處分。

  常州市生態環境監控中心鍾樓分中心科員錢國斌利用職務影響為(wei) 親(qin) 屬謀取私利,損害親(qin) 清政商關(guan) 係問題

  2015年至2018年,錢國斌在擔任原鍾樓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原鍾樓區環保局科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幫助其妹妹向某企業(ye) 負責人借款購買(mai) 危廢品運輸車,再將車輛租借給該企業(ye) 使用,收取運輸費用。錢國斌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2021年3月,錢國斌受到降級處分。

  溧陽市工商聯二級主任科員陳全平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加重市場主體(ti) 負擔問題

  2015年7月至2019年10月,陳全平在擔任溧城鎮副鎮長、溧陽市工商聯副主席期間,多次以購買(mai) 房產(chan) 、資金周轉的名義(yi) ,違規向私營企業(ye) 主、商會(hui) 會(hui) 長等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用於(yu) 償(chang) 還股票、期貨等投資虧(kui) 損,影響公正執行公務。2022年6月,陳全平受到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處分。

  武進區雪堰鎮雪西村村委委員張燁違規向轄區內(nei) 企業(ye) 推薦中介機構,幹預企業(ye) 經營問題

  2018年至2019年,張燁利用負責村委安全生產(chan) 、環境保護等工作的職務便利,違規向轄區內(nei) 企業(ye) 推薦環保中介機構,後該中介機構順利承接相關(guan) 企業(ye) 環保業(ye) 務,張燁收受中介機構負責人贈予的財物。2021年2月,張燁受到黨(dang) 內(nei) 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新北區教育管理服務中心綜合科科長袁定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損害親(qin) 商安商的人文環境問題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袁定勝在擔任區教育管理服務中心科員、基建裝備科科長期間,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高消費娛樂(le) 活動安排。袁定勝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2022年6月,袁定勝受到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處分。

  常州經開區丁堰街道經濟發展局辦事員吳偉(wei)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損害黨(dang) 政機關(guan) 形象問題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吳偉(wei) 在負責疫情防控期間企業(ye) 活動審批工作過程中,收受轄區內(nei) 酒店管理人員以及在酒店舉(ju) 辦展銷活動相關(guan) 企業(ye) 負責人贈予的禮品禮金。2022年6月,吳偉(wei) 受到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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