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地方

鹽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原支隊長徐向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3-04-04 15:51:00來源: 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南京4月3日電 據鹽城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鹽城市委批準,鹽城市紀委監委對鹽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原支隊長徐向東(dong) 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通報顯示,徐向東(dong) 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市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徐向東(dong) 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

  徐向東(dong) 簡曆

  徐向東(dong) ,男,漢族,1968年7月出生,江蘇濱海人,函授本科學曆,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

  1987年7月起,曆任響水縣公安局響水鎮派出所民警、響南派出所副所長、雙港派出所所長、南河派出所所長;2005年7月,任響水縣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隊教導員;2007年2月,任響水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大隊長;2008年4月,任響水縣公安局副局長、縣規劃和城管局副局長;2010年11月,任響水縣公安局副局長、縣規劃和城管局副局長(正科級);2011年9月,任響水縣公安局副局長、縣委610辦公室主任;2012年4月,任響水縣公安局副局長、縣維穩辦主任;2013年12月,任射陽縣公安局局長、黨(dang) 委書(shu) 記、督察長;2014年2月,任射陽縣政府黨(dang) 組成員、縣公安局局長、黨(dang) 委書(shu) 記;2017年1月,任射陽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黨(dang) 委書(shu) 記;2018年12月,任阜寧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2021年3月,任鹽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2022年9月16日,鹽城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徐向東(dong) 涉嫌嚴(yan) 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2月,被免去鹽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職務。

(責編:李文治)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