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寶係”案件集資參與人資金首次清退
人民網南京4月3日電 據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被告人張小雷犯集資詐騙罪一案(以下簡稱“錢寶係”案件)涉財產(chan) 部分已依法立案執行,為(wei) 維護受損集資參與(yu) 人的合法權益,將於(yu) 2023年4月3日對已歸集到位的涉案資金進行首次清退。
公告明確,資金清退的對象為(wei) 在首次信息登記核實階段完成損失確認的受損集資參與(yu) 人(包括由代理人代為(wei) 完成損失確認的受損集資參與(yu) 人、集資參與(yu) 人的繼承人)。未在“錢寶案”案件信息登記核實係統注冊(ce) 的受損集資參與(yu) 人,以及雖已注冊(ce) 、但未完成損失確認的受損集資參與(yu) 人,因不具備清退條件,暫不列入首次資金清退範圍,相應權益予以保留。
根據公告,本次資金清退采取開立定活兩(liang) 便存單(電子版)或匯款方式進行。集資參與(yu) 人本人參與(yu) 信息登記核實的,清退款項將通過開立定活兩(liang) 便存單(50元以上,含50元)或匯款方式(50元以下)清退至其在微信小程序登記的收款賬戶內(nei) 。集資參與(yu) 人通過代理人參與(yu) 信息登記核實的,清退款項將通過匯款方式清退至在微信小程序中登記的集資參與(yu) 人本人收款賬戶內(nei) 。集資參與(yu) 人的繼承人參與(yu) 信息登記核實的,清退款項將通過以繼承人名義(yi) 開立的定活兩(liang) 便存單(電子版)(50元以上,含50元)或匯款方式(50元以下)清退至繼承人在微信小程序中登記的收款賬戶內(nei) 。
2017年12月26日,錢寶網實際控製人張小雷因涉嫌非法集資犯罪向南京市公安機關(guan) 投案自首。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立案偵(zhen) 查,並對張小雷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2018年2月1日,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檢察院對錢寶網實際控製人張小雷以及參與(yu) 錢寶網非法集資犯罪的周某富、康某斌、於(yu) 某建、端某飛等首批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zhong) 存款罪依法批準逮捕。
經偵(zhen) 查,2012年以來,張小雷等人創辦錢寶網,在銀行設立資金池賬戶,通過錢寶網發布虛假廣告任務,利用多家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完成廣告任務獲取40%至60%左右的高額收益為(wei) 誘餌,采用“借新還舊”的方式,向社會(hui) 不特定對象非法吸收資金。張小雷等人設立了上海藤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分工負責錢寶網的任務設計、虛假宣傳(chuan) 、充值提現和網絡維護等,為(wei) 錢寶網非法集資提供幫助。據初步統計,張小雷等人非法集資未兌(dui) 付集資參與(yu) 人的本金300億(yi) 元左右,截至案發,錢寶網所剩餘(yu) 的資金資產(chan) 占未兌(dui) 付本金的比例很小,實際已無兌(dui) 付能力。
據了解,南京市公安機關(guan) 對該案依法開展刑事偵(zhen) 查以來,已在全國各地依法查封凍結了一批“錢寶係”企業(ye) 及相關(guan) 人員的銀行存款、基金、股權、股票、房產(chan) 、土地、汽車等資產(chan) 。今年1月4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錢寶係”案件集資參與(yu) 人信息登記核實公告,並於(yu) 1月5日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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