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地方

成都失業保險金標準本月起上調

發布時間:2023-04-06 16:30:00來源: 成都日報

  原標題:成都失業(ye) 保險金標準本月起上調

  調整後的失業(ye) 保險金標準

  每人每月1890元

  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dong) 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

  每人每月1773元

  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

  近日,記者從(cong) 成都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guan) 於(yu) 印發《四川省失業(ye) 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意見》的通知相關(guan) 要求,從(cong) 2023年4月1日起,成都各區(市)縣失業(ye) 保險金標準統一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90%執行。

  調整後,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dong) 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的失業(ye) 保險金標準為(wei) 每人每月189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失業(ye) 保險金標準為(wei) 每人每月1773元。

  據介紹,已參加失業(ye) 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累計履行繳費義(yi) 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ye) ,已經辦理失業(ye) 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ye) 人員,可向失業(ye) 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ye) 保險金,且沒有次數限製。值得注意的是,符合申領條件的勞動者失業(ye) 後申領失業(ye) 保險金沒有時間限製,但是當勞動者再次失業(ye) 後符合失業(ye) 保險金申領條件的,領取失業(ye) 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yu) 前次失業(ye) 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ye) 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ge) 月。(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劉飛)

(責編:李文治)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