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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基層治理 多下“化解”功夫

發布時間:2023-04-14 14:32:00來源: 山西日報

  近日,太穀公安民警接到某公司員工報警,稱其被人毆打。首次處置,雙方僵持不下,最終調解失敗;再次耐心勸解,仍效果不佳,隻是暫時穩住雙方情緒。之後,研究出調解方案,專(zhuan) 門召開調解會(hui) 對雙方進行安撫勸說,終於(yu) 化幹戈為(wei) 玉帛。化解矛盾糾紛、助力轉型發展,就要像太穀公安民警這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基層治理,多下“化解”功夫。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基層是社會(hui) 和諧穩定的基礎”“推動社會(hui) 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完善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多次提到“基層”這個(ge) 關(guan) 鍵詞,要求“在社會(hui) 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這為(wei) 創新基層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有關(guan) 方麵及部門要多下“化解”功夫,切實把群眾(zhong) 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規範起來,讓老百姓遇到問題能有地方“找個(ge) 說法”,做到隱患不擴散、風險不上交、矛盾不激化、問題不積累、公信不缺失。

  “楓橋經驗”曆久彌新,煥發出旺盛生機與(yu) 活力,成為(wei) 全國政法綜治戰線的一麵旗幟、創新基層治理的源頭活水。近日,省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決(jue) 定從(cong) 今年開始,在全省範圍內(nei) 開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化解基層矛盾糾紛助力轉型發展”專(zhuan) 項行動。這釋放出鮮明信號,就是要以更大力度、更實舉(ju) 措推動“楓橋經驗”在我省落地生根,在繼承的基礎上創新,在積累的基礎上深化,促進付諸行動、見到更大成效。

  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多下“化解”功夫永不過時。“楓橋經驗”堅持把黨(dang) 的領導作為(wei) 根本保證,依靠群眾(zhong) 就地化解矛盾,實質就是貫徹落實黨(dang) 的群眾(zhong) 路線,關(guan) 鍵在於(yu) 推動社會(hui) 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要堅持黨(dang) 建引領,推進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匯聚起“山西之治”的強大合力。堅持控新治舊、標本兼治,把工作著眼點放到基層單位和治理末端、矛盾源頭上來,深化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最大限度把各類矛盾糾紛、風險隱患化解在基層。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關(guan) 於(yu) 開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化解基層矛盾糾紛助力轉型發展”專(zhuan) 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全省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聯席會(hui) 議機製》已於(yu) 日前印發。要以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為(wei) 目標,以完善多元化解機製為(wei) 支撐,以建強多元化解平台為(wei) 保障,努力構建黨(dang) 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hui) 協同、公眾(zhong) 參與(yu) 、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hui) 治理工作格局,切實提高基層社會(hui) 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創新基層治理上出實招,在多下“化解”功夫上見真章。

  把“以人民為(wei) 中心”作為(wei) 根本立場,努力滿足人民群眾(zhong) 美好生活需要,奮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各級黨(dang) 委政府及有關(guan) 部門使命光榮、責任重大。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仲裁等作用,在加強多元化解、群防群治的同時,創新矛盾糾紛化解機製,加強排查預警,製定化解措施,壓實化解責任,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hui) 治理模式,確保人民安居樂(le) 業(ye) 、社會(hui) 安定有序,助力轉型發展。(徐補生)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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