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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長效機製 江蘇規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發布時間:2023-05-09 15:49:00來源: 新華日報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意見》,規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建立健全無害化處理長效機製,切實保障動物防疫安全、畜產(chan) 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根據《意見》,將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籌規劃、屬地管理,財政補助、保險聯動”的原則,穩步推進全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公共設施建設,積極開展病死畜禽定點收集、集中處理等無害化處理工作,全麵提升畜禽無害化處理水平和疫病防控能力。

  《意見》明確,各地要統籌規劃畜禽無害化處理場所建設,優(you) 化布局,穩定存量,嚴(yan) 控產(chan) 能總量,鼓勵已有處理能力強、區位優(you) 勢明顯的無害化處理中心升級建設為(wei) 跨區域服務的無害化處理中心,發揮規模效益,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蘇中、蘇北地區設區市至少建設1個(ge) 區域性無害化處理中心,蘇南地區設區市可建設1個(ge) 區域性無害化處理中心,未建無害化處理中心的地區要積極對接已建無害化處理中心,開展跨區域收集、轉運和處理。因地製宜合理配套建設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點或配置移動收集設備。加快推進現有無害化處理中心、收集點、暫存點、專(zhuan) 用轉運裝備等按照規範進行升級改造,做好無害化處理應急物資、設施儲(chu) 備,確保無害化處理體(ti) 係符合動物防疫、生態環保等要求。(王拓)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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