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首部醫保領域專項法規6月1日起施行
人民網南京5月9日電 江蘇建立醫療保障製度以來首部醫保領域專(zhuan) 項法規——《江蘇省醫療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yu) 6月1日起施行。
今年1月,江蘇省人代會(hui) 審議通過了《條例》,這是近年來不多見的由全體(ti) 省人大代表審議通過的地方性法規。《條例》規定了公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yi) 務,明確用人單位、職工和居民應當依法繳納基本醫保費,全民醫保的指向更加明確。
本著讓更多群眾(zhong) 享受醫保待遇的原則,《條例》進一步放寬了條件。例如,職工自用人單位為(wei) 其足額繳納職工醫保費到賬的次日起,就可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非集中繳費期、靈活就業(ye) 人員首次參加職工醫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由國家規定的不超過6個(ge) 月縮短為(wei) 不超過2個(ge) 月;新生兒(er) 、醫療救助對象等參加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參保後即時享受待遇。
《條例》的頒布實施,為(wei) 江蘇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ti) 係,推動製度成熟定型明確了方向。《條例》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加快推進省級統籌,逐步實現繳費費率、繳費標準和保障待遇等全省統一。近年來,江蘇逐步提高城鄉(xiang) 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2017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整合以來,居民醫保省定財政補助標準從(cong) 年人均不低於(yu) 470元逐年提高到2022年的640元,年均增幅達到6.4%,超過國家基礎標準30元。2017年至2022年各級財政累計支出1998億(yi) 元,對居民醫保基金給予補助,年均增幅超8%。同樣是2017年至2022年,全省各級財政累計支出城鄉(xiang) 醫療救助資金145億(yi) 元,年均增幅達到17%。《條例》實施後,江蘇還將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居民醫保籌資動態調整機製,堅持盡力而為(wei) 、量力而行,統籌基金運行情況和政府財力可能,逐步提高城鄉(xiang) 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
為(wei) 保障醫療保障基金穩健運行,《條例》聚焦醫保基金監管全流程、全環節進行規製,為(wei) 健全醫保基金的安全規範運行機製提供了法治保障和基礎。如加強各方監督,暢通舉(ju) 報、投訴渠道,對查證屬實的舉(ju) 報,給予獎勵,並對舉(ju) 報人的信息保密;將醫療保障領域公共信用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係統,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約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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