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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向網絡暴力“亮劍”

發布時間:2023-06-13 16:47:00來源: 人民網-觀點頻道

  擦亮法治利劍,嚴(yan) 懲網絡暴力。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起草了《關(guan) 於(yu) 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對在信息網絡上製造、散布謠言,采取肆意謾罵、惡毒攻擊、披露隱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等行為(wei) 依法嚴(yan) 懲,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釋放出依法嚴(yan) 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活動的強烈信號。

  人民群眾(zhong) 苦網絡暴力久矣。一段時間以來,不管是在社交平台口無遮攔,還是在輿論空間惡意中傷(shang) ,一些具有誹謗性、汙蔑性的圖文視頻,嚴(yan) 重損害當事人的人格權益,嚴(yan) 重擾亂(luan) 網絡秩序、破壞網絡生態,嚴(yan) 重影響社會(hui) 公眾(zhong) 安全感,甚至釀成不少生命的悲劇。用法治方式鏟除網絡暴力,不僅(jin) 是社會(hui) 各界的共同願望,也是法治社會(hui) 的必然要求。

  網絡空間,不存在法外之地。網絡的隱匿性和虛擬性,不是“信口開河”“暗鍵傷(shang) 人”的理由,更不是削弱邊界感和責任感的借口。妄圖躲在屏幕後麵謾罵侮辱、造謠誹謗,藏在角落裏侵犯隱私、尋釁滋事,結果隻能是害人害己。信息時代,人人都能表達,但誰都沒有肆無忌憚、胡作非為(wei) 的特權。網暴者不管是躲進電腦、手機裏麵,還是藏在昵稱、頭像後麵,都要為(wei) 自己的行為(wei) 付出應有的代價(jia) 。

  法治社會(hui) ,意味著有法可依、違法必究。日漸完善的法律法規,不僅(jin) 是保護合法權益的堡壘,更要成為(wei) 劍指違法犯罪分子的利刃。必須要認識到,網絡暴力行為(wei) 和現實中一樣,都有可能構成侮辱、誹謗、侵犯名譽權隱私權等犯罪。此次《意見》不僅(jin) 強調要充分認識網絡暴力的社會(hui) 危害,更是在準確適用法律方麵明確了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民事訴訟法等的處罰標準,為(wei) 整治網絡暴力築牢了法律根基。

  還要看到,網絡暴力屢禁不止的一個(ge) 重要原因,在於(yu) 行為(wei) 溯源難、確定主體(ti) 難、證據固定難、受害舉(ju) 證難。這種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現象,讓不少網暴受害者隻能忍氣吞聲、自認倒黴。《意見》針對這一司法實踐中的現實問題,明確提出要及時有效提供法律救濟,及時查明行為(wei) 主體(ti) ,收集相關(guan) 侮辱、誹謗信息傳(chuan) 播擴散情況及造成的影響等證據材料,等等。可以說,根治網絡暴力需要打出一套法治“組合拳”,既對違法犯罪分子重拳出擊,也要給網暴受害者提供切實保障。

  一個(ge) 顯而易見的道理是,如果任由網絡暴力蔓延,每個(ge) 人都有可能成為(wei) 下一個(ge) 受害者。以此次三部門聯合起草發布《意見》為(wei) 契機,既要亮明“向網絡暴力說不”的態度,也要“讓法律長出‘牙齒’”加以嚴(yan) 懲,切實維護好廣大網民的合法權益,才能還網絡家園以清朗,給人民群眾(zhong) 以安心。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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