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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險存五種拒賠場景 銀保監會七方麵對症下藥

發布時間:2022-02-09 10:03:00來源: 中國經濟網

  本報記者 蘇向杲

  近期,曾在小紅書(shu) 、知乎等網絡平台上紅極一時的隔離險受到了監管關(guan) 注。

  《證券日報》記者昨日獲悉,銀保監會(hui) 已於(yu) 1月30日向各銀保監局、各財險公司下發《關(guan) 於(yu) 規範“隔離”津貼保險業(ye) 務經營有關(guan) 問題的緊急通知》,要求險企從(cong) 經營理念、銷售行為(wei) 等七大方麵對隔離險相關(guan) 業(ye) 務進行自查整改,並於(yu) 2月28日前上報整改情況。

  監管緣何緊急規範隔離險相關(guan) 業(ye) 務?主要原因在於(yu) 該業(ye) 務存在不實宣傳(chuan) 、理賠困難等問題。不實宣傳(chuan) 方麵,此前銷售平台宣稱的“隔離一天躺賺千元”“一杯奶茶錢就能保障一年”等推銷話術與(yu) 實際情況不符;而理賠困難方麵,中國精算師協會(hui) 創始會(hui) 員徐昱琛表示,隔離險常見的拒賠情形就有五類。

  不實宣傳(chuan) 、理賠困難

  問題突出

  隔離險到底屬於(yu) 何類險種?可為(wei) 投保人提供哪些保障?緣何走紅?

  就產(chan) 品屬性,徐昱琛表示,隔離險其實是意外險附加隔離責任。以之前熱賣的某險企產(chan) 品為(wei) 例,該產(chan) 品的保險條款是《個(ge) 人人身意外傷(shang) 害保險(互聯網專(zhuan) 屬)》,承擔意外責任的同時,擴展承保新冠病毒導致的保險事故,其中就包括新冠隔離津貼。

  就走紅原因,慧擇壽險商品中心總經理王寅告訴記者,一是該產(chan) 品順應市場變化,受疫情反複影響,很多險企開發的相關(guan) 產(chan) 品在承擔意外責任的同時,還擴展承保新冠病毒導致的保險事故;二是此類產(chan) 品具有投保簡易、保障期間靈活、保費親(qin) 民等特點。

  例如,某險企推出的“微出行-新冠隔離津貼險”一年的保費隻要27元,但保障包含每天200元最高30天的集中隔離津貼、新冠重疾保障1萬(wan) 元、新冠身故保障10萬(wan) 元、飛機/火車/輪船意外傷(shang) 害保障100萬(wan) 元、汽車意外傷(shang) 害保障10萬(wan) 元。

  除此之外,個(ge) 別博主在一些網絡平台上發布的“薅羊毛”經曆,也在一定程度上為(wei) 隔離險的走紅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同時,不少險企還通過微信公眾(zhong) 號、短信等方式,大力推廣該險種,加快其走紅速度。

  不過,隔離險走紅的背後,諸多問題也隨之暴露出來,其中以不實宣傳(chuan) 、理賠困難最為(wei) 突出。例如,有銷售平台宣稱“隔離一天就可以獲得150元至1000元賠償(chang) ”,但實際情形卻是隻有特定、少數情況下的隔離才會(hui) 獲得相應賠償(chang) 。此外,在黑貓等投訴平台上也爆出多起隔離險拒賠案例。

  五類常見情形

  險企拒賠

  隔離險緣何會(hui) 出現上述問題?在業(ye) 內(nei) 人士看來,保險公司和消費者都難脫幹係。

  對險企來說,隔離險保費親(qin) 民、保障範圍較廣的優(you) 勢可能意味著高風險。由於(yu) 保費便宜,出於(yu) 控製風險的角度,保險公司必然會(hui) 設置諸多免責條款以控製賠付金額,進而降低虧(kui) 損風險。

  對此,徐昱琛表示,險企在賠付條件上的限製使得部分消費者產(chan) 生不好的理賠體(ti) 驗。據統計,共有五類常見拒賠情形:一是次密接人員被隔離(例如,不和確診病例乘坐同一種交通工具);二是非自費隔離;三是居家隔離、健康監測;四是全域管控;五是根據當地政府要求,非中高風險地區人員的返鄉(xiang) 、探親(qin) 人員的集中隔離等。

  從(cong) 消費者角度來看,在投保隔離險時,有一部分消費者並不會(hui) 仔細閱讀免責條款,疊加部分公司的免責條款置於(yu) 不顯眼位置或字體(ti) 過小,消費者不易發現,在投保時並沒有全麵了解保障範圍和理賠範圍。因此在理賠時容易被拒,進而引發理賠糾紛。

  監管重拳

  規範隔離險

  隨著隔離險理賠難現象頻發,監管及時出手,針對不實宣傳(chuan) 、理賠困難等問題下發緊急通知,從(cong) 七個(ge) 方麵對症下藥規範該項業(ye) 務。

  在經營理念方麵,要求險企在開發設計保險產(chan) 品過程中,應切實做到以人民為(wei) 中心,以保險消費者實際需求為(wei) 基礎,在綜合考量可保利益和風險程度的情況下,依法依規開發產(chan) 品,合理設定責任免除和理賠條件。

  在銷售行為(wei) 方麵,要求險企在宣傳(chuan) 銷售上述產(chan) 品的過程中,不得通過欺騙、隱瞞或者誘導等方式,對保險產(chan) 品的保障責任等重要情況作出容易引人誤解的宣傳(chuan) 或者說明,不得以博取消費者眼球為(wei) 目的,進行片麵宣傳(chuan) 和惡意渲染炒作。

  在提示說明方麵,要求險企在產(chan) 品銷售過程應充分履行說明義(yi) 務,對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以及理賠條件等進行充分說明,並依法依規對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和說明。

  在理賠管理方麵,要求險企要高度重視客戶服務工作,做好相關(guan) 業(ye) 務的解釋和後續保險理賠服務工作,對發生保險事故的,應主動做好理賠服務,不得無理拒賠。

  在投訴管理方麵,要求險企持續關(guan) 注此類業(ye) 務的後續經營開展情況,加強對分支機構、營銷人員和第三方合作機構的管理,強化業(ye) 務投訴管理,關(guan) 注輿情動向,及時回應消費者的合理訴求。

  在市場監管方麵,銀保監會(hui) 及派出機構要督促各公司做好此類業(ye) 務的宣傳(chuan) 銷售工作,強化監管檢查力度,對發現的產(chan) 品開發設計不合理、銷售誤導、無故拒賠等行為(wei) ,依法依規追究保險公司和相關(guan) 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在自查整改方麵,要求經營此類業(ye) 務的公司要根據前述要求做好自查和整改,並於(yu) 2022年2月28日前向銀保監會(hui) 財險部或直管派出機構報告自查和整改情況。

  總體(ti) 來看,上述監管文件著眼於(yu) 免責條款、銷售行為(wei) 等容易引發理賠難、銷售誤導的關(guan) 鍵環節,直擊問題症結,對涉及隔離險經營各個(ge) 層麵進行全方位規範。

  隔離險

  還能買(mai) 嗎?

  在監管重拳出擊下,險企還能繼續銷售隔離險嗎?在全國疫情偶有反複下,消費者還可以繼續購買(mai) 隔離險嗎?

  徐昱琛表示,對於(yu) 此類產(chan) 品,保險公司往往是一邊開發產(chan) 品,一邊調整測試。險企精算部和產(chan) 品開發部會(hui) 定期回溯數據,根據數據情況決(jue) 定是否漲價(jia) 或停售。例如,複星聯合健康推出的隔離險,最初保費為(wei) 43元,後於(yu) 2021年10月份漲價(jia) 至59元,又於(yu) 2021年12月份停售。對險企而言,隔離險若能實現全民購買(mai) ,則是一項賺錢業(ye) 務。不過也不能忽視逆選擇風險,目前疫情低風險地區的人群投保積極性並不高。

  就理賠問題,徐昱琛表示,首先,保險公司要明確保險條款,對於(yu) 可保、不可保的情況都要明確;其次,要在銷售頁麵一一列示常見問題。在實際操作中,由於(yu) 各地風險劃分標準不統一,險企需要針對具體(ti) 情形向消費者明確告知理賠條件;在理賠流程上,險企也要按照不同城市要求,以舉(ju) 例子的方式列舉(ju) 所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讓產(chan) 品更為(wei) 專(zhuan) 業(ye) 化、精細化。

  從(cong) 消費者角度來看,徐昱琛表示,隔離險適合兩(liang) 類人群:一是高風險人群,例如醫生、冷鏈工作者、國際航班服務人員等;二是所在城市或者街道附近已出現確診病例的人群。盡管該產(chan) 品有諸多免賠條款,但隻要滿足所購買(mai) 產(chan) 品約定的賠付條件,消費者還是能夠獲賠。(證券日報)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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