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進一步加強外控內篩相關措施 充分發揮抗原自測補充作用
4月5日,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hui) 通報,為(wei) 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傳(chuan) 播風險,壓實“四方”責任,落實“四早”要求,北京市在繼續落實現有防控措施基礎上,出台進一步加強外控內(nei) 篩四項措施。
一是加強來(返)京人員管控。對所有來(返)京人員,在繼續堅持原有管控措施基礎上,進一步嚴(yan) 格落實個(ge) 人防疫主體(ti) 責任,抵京前或抵京後12小時內(nei) 利用“京心相助”向所在社區(酒店、單位、村)等報備;抵京24小時後、72小時內(nei) 開展1次核酸檢測;返京後7日內(nei) 不聚餐、不聚會(hui) 、不前往人群密集場所;提倡單位要求職工返崗前48小時內(nei) 加做1次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未出之前采取居家辦公。
二是強化重點行業(ye) 人群內(nei) 篩要求。在原有“10+3”重點行業(ye) 人群核酸篩查基礎上,增加養(yang) 老機構、學校、進口貨物3類重點行業(ye) 人群篩查,每周至少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可采取工作日每日20%比例開展。
三是完善進口貨物篩查機製。強化物品檢測要求,在繼續嚴(yan) 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常態化監測基礎上,對所有進口貨物如進口配件、水果、服裝及國際郵件等,定期開展檢測。
四是充分發揮抗原自測補充作用。對於(yu) 集中隔離人員,在集中隔離初期第2、3、5天進行抗原自測,第1、4天進行核酸檢測;對於(yu) 封控區、管控區人員,在開展區域人群篩查初期第2、3、5天進行抗原自測,第1、4天進行核酸檢測;對於(yu) 防範區人員,在開展區域人群篩查初期第2、4、5天進行抗原自測,第1、3天進行核酸檢測。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朋友,請主動配合各項防控措施,自覺履行個(ge) 人防控責任。下一步,將根據疫情形勢發展,動態調整外控內(nei) 篩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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