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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26年首次修訂 新職業教育法“新”在哪兒

發布時間:2022-04-28 09:46:00來源: 光明日報

  新職業(ye) 教育法(以下簡稱“新法”)從(cong) 5月1日起施行,這是近期教育領域關(guan) 注度極高的話題。職業(ye) 教育法時隔26年首次修訂,有哪些新內(nei) 容讓公眾(zhong) 如此關(guan) 注?4月27日,教育部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詳細介紹相關(guan) 情況。

  新內(nei) 涵:更科學的表述,體(ti) 現各級各類教育優(you) 質均衡發展理念

  新法有諸多新的表述,公眾(zhong) 討論最多的是將舊版中“普職分流”的提法,改成了“在義(yi) 務教育階段後的不同階段,因地製宜統籌推進職業(ye) 教育與(yu) 普通教育協調發展”。有媒體(ti) 和公眾(zhong) 解讀為(wei) 取消初中畢業(ye) 後的“職普分流”,話題一度衝(chong) 上熱搜。

  “這其實是一個(ge) 誤讀。”教育部職業(ye) 教育與(yu) 成人教育司司長陳子季說,“新的表述是對義(yi) 務教育後普職分類發展更加科學和規範的表述,它體(ti) 現了各級各類教育優(you) 質均衡發展的理念,也為(wei) 我國高質量教育多樣化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

  陳子季說:“因地製宜,是說要允許各地普職比例在一定範圍內(nei) 存在差異,各地可以根據區域社會(hui) 發展的程度、本地產(chan) 業(ye) 發展的需要和現代職教體(ti) 係建設的情況合理規劃職業(ye) 學校和普通學校的招生規模。協調發展指的是職業(ye) 教育與(yu) 普通教育同等重要,這兩(liang) 個(ge) 類型的教育沒有高低之分,優(you) 劣之別,它隻有辦學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差異。義(yi) 務教育後實行‘普職協調發展’,絕對不是取消中等職業(ye) 教育,而是要轉變發展中等職業(ye) 教育的思路,實現中等職業(ye) 教育辦學的基礎性轉向,重點是要提升中等職業(ye) 教育自身質量,拓寬中等職業(ye) 教育學生成長成才的通道。”

  另一個(ge) 值得關(guan) 注的表述變化是,原職業(ye) 教育法中職業(ye) 教育的目的表述為(wei) “培養(yang) 技術技能人才”,新版中表述為(wei) “培養(yang) 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這一概念上的重大突破向社會(hui) 明確傳(chuan) 遞出“同等重要”的意涵。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鄧傳(chuan) 淮說:“把職業(ye) 教育與(yu) 普通教育作為(wei) 兩(liang) 種不同教育類型來定位,是構建職業(ye) 教育法律製度的基礎。新法規定職業(ye) 教育是與(yu) 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規定國家統籌推進職業(ye) 教育與(yu) 普通教育協調發展;規定職業(ye) 教育是為(wei) 了培養(yang) 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規定職業(ye) 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ye) 、職業(ye) 發展等方麵與(yu) 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hui) 。”

  新空間:職業(ye) 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間的“立交橋”有了法律基礎

  社會(hui) 公眾(zhong) 關(guan) 心“職普分流”,有一個(ge) 重要原因是中等職業(ye) 教育學生上升通道不暢。同時,高職學生的上升通道也非常有限。職業(ye) 教育界呼喚了多年:打通上升通道,真正構建起職業(ye) 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間的“立交橋”。

  “新法在提高認可度和吸引力,增強社會(hui) 契合度和適應性方麵作出了規定。新法要求,把中等職業(ye) 教育作為(wei) 應用型人才培養(yang) 體(ti) 係的基礎教育,注重為(wei) 高等職業(ye) 教育輸送具有紮實技術技能基礎和合格文化基礎的生源,突出中職教育的教育功能,提升認可度,讓職業(ye) 教育真正成為(wei) 就業(ye) 有能力、升學有優(you) 勢、發展有通道的教育類型。”陳子季說。

  陳子季介紹:“新法規定,中等職業(ye) 學校有關(guan) 專(zhuan) 業(ye) 實行與(yu) 高等職業(ye) 學校教育貫通的招生和培養(yang) ;高等職業(ye) 學校和實施職業(ye) 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應當在招生計劃中確定相應比例或者采取單獨考試的辦法,專(zhuan) 門招收職業(ye) 學校畢業(ye) 生。”

  這意味著,中職學生和“本科”之間有了通道。中職不再是低水平的“打工教育”,真正變成“為(wei) 不同稟賦學生提供多種成才可能”的搖籃。

  推動職業(ye) 本科教育是教育部2022年的工作重點之一。2021年《關(guan) 於(yu) 推動現代職業(ye) 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要求:到2025年“職業(ye) 本科教育招生規模不低於(yu) 高等職業(ye) 教育招生規模的10%”。

  “除了設立本科層次職業(ye) 學校,新法還為(wei) 兩(liang) 個(ge) 方麵的探索預留了空間:一是在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本科職業(ye) 教育專(zhuan) 業(ye) ,二是在專(zhuan) 科層次的職業(ye) 學校設置本科職業(ye) 教育專(zhuan) 業(ye) 。這些都充分表明,職業(ye) 學校的學生不僅(jin) 可以讀大專(zhuan) ,還可以上本科,從(cong) 法律層麵暢通了職業(ye) 學校學生的發展通道,給中等職業(ye) 學校的學生上大學開了一個(ge) 口子,這必將大幅提升學生上中等職業(ye) 學校的積極性。”陳子季說。

  新保障:法律形式破解職業(ye) 教育改革發展的頑瘴痼疾

  “隨著職業(ye) 教育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一些影響事業(ye) 發展的硬骨頭已經繞不過去。這次修法直麵職業(ye) 教育改革發展的頑瘴痼疾,用法律的形式把破解之道固定下來,為(wei) 進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法律支持和製度保障。”陳子季說。

  陳子季所謂的硬骨頭之一就是管理體(ti) 製。此前,教育行政部門管職業(ye) 學校,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門管職業(ye) 培訓,加之要協調地方政府以及企業(ye) ,許多工作很難推動落實。新法明確,國務院建立職業(ye) 教育工作協調機製,統籌協調全國職業(ye) 教育工作。有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認為(wei) ,新法將最大的難題解決(jue) 了。

  管理體(ti) 製之外,另一重保障是經費投入。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統計,職業(ye) 教育辦學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據了解,我國高職的招生數超過整個(ge) 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所獲得的直接財政投入隻占20%左右。

  新法明確了重點支持、地方為(wei) 主的投入機製。

  “新法規定,國家優(you) 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使職業(ye) 教育經費投入與(yu) 職業(ye) 教育發展需求相適應,鼓勵通過多種渠道依法籌集發展職業(ye) 教育的資金;省級人民政府製定本地區職業(ye) 學校生均經費標準,職業(ye) 學校舉(ju) 辦者按照生均經費標準按時、足額地撥付經費,不斷改善辦學條件。”陳子季說。

  新法還鼓勵企業(ye) 舉(ju) 辦職業(ye) 教育,同時還要求對深度參與(yu) 產(chan) 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業(ye) 給予獎勵、稅費優(you) 惠等政策激勵。

  產(chan) 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職業(ye) 教育辦學的基本模式,也是辦好職業(ye) 教育的關(guan) 鍵所在。但是,長期以來,產(chan) 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實是個(ge) 痛點,也是堵點。

  “新法用9處‘鼓勵’、23處‘應當’和4處‘必須’,進一步明確了諸多舉(ju) 措,真正從(cong) 法律層麵讓企業(ye) 參與(yu) 不難、參與(yu) 有利。”陳子季說。

  值得一提的是,修改後的職業(ye) 教育法明確了企業(ye) 可以通過與(yu) 職業(ye) 學校、職業(ye) 培訓機構共同舉(ju) 辦職業(ye) 教育機構等多種形式進行合作。

  這意味著政府支持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職業(ye) 教育。

  此外,新法還明確了工會(hui) 、中華職業(ye) 教育社等群團組織在發展職業(ye) 教育中的義(yi) 務與(yu) 責任,包括參與(yu) 製定職業(ye) 教育專(zhuan) 業(ye) 目錄和相關(guan) 職業(ye) 教育標準,開展人才需求預測,培育供需匹配的產(chan) 教融合服務組織等。

  中華職業(ye) 教育社黨(dang) 組書(shu) 記、總幹事方乃純說:“這有效體(ti) 現了職業(ye) 教育的多元跨界特征,相信將更好推動政府和各方麵資源整合、同向發力,共創新局。”(記者 李玉蘭(lan) )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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