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邊的汽車可能在“偷窺”你
被各種攝像頭和傳(chuan) 感器“武裝到牙齒”的智能汽車,會(hui) 不會(hui) 成為(wei) 不法分子偷窺個(ge) 人隱私的貓眼?車內(nei) 行車記錄儀(yi) 的實時影像會(hui) 不會(hui) 被其他用戶“一鍵解鎖”,讓自己淪為(wei) 透明人?
這些令人細思極恐的問題,不再隻是科幻電影、驚悚片中的談資,而已成為(wei) 現實生活中所有人不得不麵對的選擇。
不久前,小鵬汽車官方表示,應主管部門發布的相關(guan) 數據安全法規的要求,暫停“App端遠程查看車外攝像頭功能”。
無獨有偶,長安、比亞(ya) 迪、日產(chan) 等車企也先後禁用了旗下產(chan) 品類似的遠程觀察功能,而在“高合行車記錄儀(yi) 疑似泄露隱私”的話題登上熱搜榜引發熱議後,高合汽車也發布聲明稱“車車互聯”功能正根據國家最新法律的要求進行更新。
事實上,車外遠程拍照、遠程攝像等功能被集中下架,並非毫無預兆。
記者從(cong) 多家車企了解到,車載遠程攝像頭之所以被集中緊急叫停,是因為(wei) 有關(guan) 部門對汽車數據安全的管理日趨嚴(yan) 格。
從(cong) 2021年10月1日開始施行的《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幹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要求,因保證行車安全需要,無法征得個(ge) 人同意采集到車外個(ge) 人信息且向車外提供的,應當進行匿名化處理,包括刪除含有能夠識別自然人的畫麵,或者對畫麵中的人臉信息等進行局部輪廓化處理等。
顯然,日益完善的法律法規有助於(yu) 幫助企業(ye) 築牢“紅線”意識,保護消費者隱私,讓智能汽車行業(ye) 更規範、更健康地發展。然而,原本被車企當作產(chan) 品亮點甚至核心賣點的功能突然被取消,消費者的權益如何保障?今後車企在產(chan) 品研發、宣傳(chuan) 中,又該如何尋找智能化技術發展與(yu) 數據安全之間的平衡點?
要當“用戶型企業(ye) ”?先戒掉過度宣傳(chuan)
“我就想知道,之前廠家對手機遠程直播功能、手機車外遠程拍照功能和遠程智能泊車技術宣傳(chuan) 得如此賣力,卻沒有及時提醒我們(men) ,這些功能可能會(hui) 因為(wei) 法規政策調整而下架。”來自天津的姚小平購買(mai) 了一輛智能電動車,並選裝了遠程智能泊車係統訂閱服務。“我們(men) 買(mai) 車多少是衝(chong) 著這些功能和技術來的,現在功能沒有了,這些錢廠家還打算退還嗎?”
有部分用戶表示,不能接受“說好的功能就這樣落空”,要求車企盡快恢複相關(guan) 功能。
有分析指出,在汽車數據安全管理領域出台有針對性的規章製度,明確汽車數據處理者的責任和義(yi) 務,規範汽車數據處理活動,不僅(jin) 有助於(yu) 防範化解汽車數據安全風險,保障汽車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同時也是維護國家安全利益、保護個(ge) 人合法權益的需要。
“從(cong) 世界各國智能手機、智能汽車發展脈絡來看,技術進步絕不能脫離法律監管的韁繩。”資深汽車媒體(ti) 人、汽車行業(ye) 分析人士楊小林認為(wei) ,在智能汽車起步階段,由於(yu) 相關(guan) 法律法規和監管體(ti) 係尚不健全,有部分企業(ye) 蒙眼狂奔,但注定不可持續。
“許多企業(ye) 為(wei) 了凸顯自己產(chan) 品的獨特性,為(wei) 了體(ti) 現自己更高的智能化水平,往往會(hui) 端出車輛遠程控製、在手機App上查看車載遠程攝像頭等功能。盡管這些功能讓消費者備感新奇,也提升了汽車的智能化程度,卻埋下了汽車數據安全的隱患。”楊小林舉(ju) 例說,如今智能汽車內(nei) 外搭載攝像頭已十分常見,但私家車不能等同於(yu) 移動監控設備,通過智能汽車實現手機車外遠程拍照,既可能侵犯其他路人的肖像權,也可能造成用戶隱私泄露。
“無論是車載攝像頭記錄圖像數據,還是其他傳(chuan) 感器數據,一旦稍有不慎,野蠻生長的智能汽車就可能造成數據安全問題。”他告訴記者,《規定》就像為(wei) 汽車數據安全戴上的“緊箍”,“長遠來看,法規趨嚴(yan) 有利於(yu) 智能汽車行業(ye) 的規範化,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侵犯個(ge) 人隱私。”
《規定》明確指出,汽車數據處理者應當履行個(ge) 人信息保護責任,充分保護個(ge) 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權益。開展個(ge) 人信息處理活動時,汽車數據處理者應當通過顯著方式告知個(ge) 人相關(guan) 信息,取得個(ge) 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而當處理敏感個(ge) 人信息時,汽車數據處理者還應當取得個(ge) 人單獨同意,滿足限定處理目的、提示收集狀態、終止收集等具體(ti) 要求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強製性國家標準等其他要求。
也有分析認為(wei) ,考慮到汽車研發流程複雜,往往要耗時兩(liang) 三年,部分車企在研發、推出車輛遠程拍攝等相關(guan) 功能時,關(guan) 於(yu) 汽車數據安全的監管政策尚未落地。因此,可能出現產(chan) 品功能剛用不久就被下架的消費糾紛。
楊小林提醒說,一方麵,在新車、新服務的研發過程中,車企應提高合規意識,避免僥(jiao) 幸心理;另一方麵,在宣傳(chuan) 、營銷活動中企業(ye) 應該更加謹慎,充分告知用戶政策變化可能導致的不同後果。
在他看來,部分車企在宣傳(chuan) 產(chan) 品功能時忽略了監管層麵的風險,沒有及時、充分地提示過消費者“相關(guan) 服務可能被下架”。
“至少在去年《規定》公開發布並實施後,相關(guan) 企業(ye) 應該與(yu) 購買(mai) 了相關(guan) 產(chan) 品和服務的消費者及時溝通,告知風險並協商解決(jue) 辦法。要不然,消費者滿心期待的現貨,突然就變成了不能用的過期貨,當然會(hui) 覺得自己買(mai) 車是被車企套路了。”
安全警鍾長鳴,在“紅線”之上挖掘汽車數據富礦
一邊是日益健全的法律法規和監管體(ti) 係,為(wei) 保護汽車數據安全劃出了紅線;另一邊則是消費者日益增長的智能化用車需求。車企不應再有僥(jiao) 幸心理,將涉及數據安全的技術當作賣點過度宣傳(chuan) ,同時,還要認真探索用戶便利性與(yu) 數據安全之間的界限。
這種尋找平衡點的遊戲,可能是所有發力智能汽車賽道的企業(ye) 都必須麵對的挑戰。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yu) 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認為(wei) ,處理汽車數據安全問題,要將個(ge) 人信息與(yu) 汽車運行信息區別對待。“對於(yu) 個(ge) 人信息要遵照《個(ge) 人信息保護法》,要重視信息收集中用戶的知情權;而對於(yu) 汽車部件信息,相關(guan) 企業(ye) 在存儲(chu) 、傳(chuan) 輸數據時應符合相關(guan) 政策要求。”
在盤和林看來,尋找智能化用車需求與(yu) 數據安全之間的平衡點,關(guan) 鍵是要在授權數據、使用數據、存儲(chu) 數據的每一步都做到合法合規。“我們(men) 既要督促車企提升合規意識,也要倡導消費者注意維護自身權益,幫助消費者保護自己的數據安全和其他消費權益。”
新能源與(yu) 智能網聯汽車獨立研究者曹廣平認為(wei) ,在汽車智聯化技術飛速發展的過程中,不僅(jin) 車內(nei) 人機的數據種類、數量迎來爆發式增長,與(yu) 車外人員、車輛甚至道路環境有關(guan) 的數據量也變得空前巨大。“當車內(nei) 車外、線上線下的各種數據交匯到一起,無疑需要主管部門居中調節。這樣才能實現個(ge) 人、企業(ye) 、行業(ye) 、社會(hui) 乃至國家等各個(ge) 層麵的數據安全。”
他告訴記者,隨著新一代信息技術與(yu) 汽車產(chan) 業(ye) 加速融合,智能汽車產(chan) 業(ye) 、車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以自動輔助駕駛為(wei) 代表的人工智能技術日益普及,汽車數據處理能力日益增強,暴露出的汽車數據安全問題和風險隱患也日益突出。
事實上,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zheng) 中,產(chan) 品的智能化程度是各家車企一較高下的主賽道,甚至有車企不惜以“放衛星”的方式推出新奇功能,吸引消費者眼球。然而,消費者對於(yu) 汽車智能化功能的需求,絕不能以泄露個(ge) 人隱私,甚至犧牲汽車數據安全為(wei) 代價(jia) 。
曹廣平直言,隨著技術發展和環境變化,關(guan) 於(yu) 汽車數據安全的相關(guan) 要求可能還會(hui) 適時調整,要想避免此次“新功能突遭下架,用戶懵圈”的糾紛,車企既要更加謹慎,避免過度宣傳(chuan) ;也要通過書(shu) 麵材料等方式,充分滿足用戶的知情權。
毫無疑問,隨著法律法規和監管體(ti) 係的逐漸健全,汽車數據安全的界限將愈發清晰。
楊小林提醒說,對於(yu) 車企來說,必須在產(chan) 品研發之初便牢牢樹立合規意識,避免“放衛星”式宣傳(chuan) ;而對於(yu) 消費者來說,也要注意調整心理預期,不能將個(ge) 人需求淩駕於(yu) 公共安全之上。
他表示,尋找這個(ge) 平衡點的過程不應成為(wei) 零和博弈,而應該在各方充分溝通、相互尊重的情況下,安全、充分地挖掘智能汽車這座數據富礦。
有調研結果顯示,一輛智能網聯汽車每天至少收集10TB的數據。其中既包含駕乘人員的麵部表情、動作、目光、聲音數據,還包括車輛地理位置、車內(nei) 及車外環境數據、車聯網使用數據等。據測算,到2025年,中國的智能汽車滲透率達80%,數量將達到2800萬(wan) 輛。
誠然,汽車數據安全管理需要政府、汽車數據處理者、個(ge) 人用戶等多方主體(ti) 共同參與(yu) 。智能汽車的明天究竟是造福社會(hui) 的美好世界,還是像電影《楚門的世界》那般荒誕、那樣細思極恐,需要所有參與(yu) 方持續思考。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許亞(ya) 傑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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