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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絡安全底線不容觸碰 公民合法權益不容侵犯

發布時間:2022-07-22 10:21:00來源: 央視網

  根據網絡安全審查結論及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法行為(wei) 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實,該公司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ge) 人信息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yan) 重、性質惡劣。

  7月21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相關(guan) 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人民幣80.26億(yi) 元罰款,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wan) 元罰款。

  從(cong) 目前披露的信息觀察,滴滴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ge) 人信息保護方麵暴露出的問題觸目驚心:不僅(jin) 在收集和使用用戶信息方麵存在諸多風險隱患,更涉及嚴(yan) 重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且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國家監管部門履行職責依法對滴滴予以重罰,是切實維護國家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社會(hui) 公共利益的有力舉(ju) 措,是保障廣大用戶合法權益的及時行動,也是規範平台經濟、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的必然要求。

  對廣大互聯網企業(ye) 尤其是平台型公司而言,這一案例具有重要警示意義(yi) 。企業(ye) 發展要有創新思維、開拓精神,但更要強化底線意識、法治觀念,以用戶為(wei) 中心,有所為(wei) 有所不為(wei) 。無論何時,國家安全底線不容觸碰。互聯網科技也好,共享新概念也罷,都不能成為(wei) 平台企業(ye) 竊取用戶數據、違規牟利的借口,更不能成為(wei) 逾越法律、危及國家安全以及公共安全的工具。

  依法經營、健康發展始終是平台經濟的立身之本。隻有堅持市場化原則、法治化原則,平台經濟才有美好未來。廣大平台型企業(ye) 應引以為(wei) 戒,堅持安全與(yu) 發展並重,在進一步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ge) 人信息保護的基礎上,努力回歸服務實體(ti) 經濟和人民群眾(zhong) 的本源,更好地把握平台經濟發展規律,在守正創新中激發市場活力和科技創新能力。如此,才能行穩致遠。(央視網評論員)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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