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崗位設置建設高質量教師隊伍
作者:李健(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研究人員、博士)
近日,為(wei) 進一步深化中小學人事製度改革,建設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創新型中小學教職工隊伍,人社部、教育部印發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完善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作出規範。《指導意見》明確,不再在國家層麵對高、中、初級崗位結構比例作統一規定,而是在明確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礎上,授權省級人社部門會(hui) 同教育行政部門分學段、分類型科學設置教師崗位結構,適當優(you) 化調整中小學崗位結構比例。由此可以看出,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規定更加明確,對於(yu) 拓寬教師隊伍發展通道、激發教師隊伍活力具有重要意義(yi) 。
優(you) 化中小學崗位結構比例設置有利於(yu) “因地施策”,立足國情、區情、校情,製定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崗位設置方案,推進區域內(nei) 教師隊伍的可持續發展。《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各級人力資源和教育主管部門要堅持合理分類施策、分級管理,根據各級各類教師的不同實際特點和發展情況,充分、全麵地考慮到不同區域、城鄉(xiang) 、校際的實際差異,采取具有針對性的、定向性的、精準性的政策舉(ju) 措,優(you) 化中小學崗位設置,建設高質量的教師隊伍。這些要求,充分尊重並且客觀看待了不同區域、城鄉(xiang) 、校際之間師資隊伍建設的客觀差異。從(cong) 實際情況出發,結合教師發展需求與(yu) 教育改革需要,尊重中小學教師資源配置的曆史與(yu) 現實,及時動態調整中小學崗位結構比例設置,體(ti) 現了以人民為(wei) 中心發展教育,堅持把教師隊伍建設作為(wei) 基礎工作的動力和決(jue) 心。
優(you) 化中小學崗位設置方案有利於(yu) 教師的評聘結合,科學地製定中小學教師評聘一體(ti) 化管理製度,促進教師的合理、有序、科學發展。《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做到堅持因事設崗、精簡效能,科學規範、評聘結合,全麵實行中小學教師聘用製度和崗位管理製度,將教師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相結合。通過科學有效的崗位設置方案,提升中小學教師崗位配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將中小學崗位結構與(yu) 中小學教師評聘實際緊密聯係、科學規劃,體(ti) 現了人事結合、財事結合、評聘結合的科學化教育治理思路。這些規定,有利於(yu) 區域內(nei) 中小學建立靈活、高效的教師聘用管理機製。同時,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可以充分協調各級各類教師的崗位資源,針對鄉(xiang) 村偏遠學校、城鄉(xiang) 接合部學校以及鄉(xiang) 鎮學校等適當設置專(zhuan) 門教師補充崗位,按需設崗、因校製宜地從(cong) 製度設計上推進鄉(xiang) 村教師“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從(cong) 根本上促進教師的合理流動,有序、健康、協調發展,從(cong) 而實現區域內(nei) 中小學教師隊伍高質量建設的目標,促進基礎教育優(you) 質均衡發展。
優(you) 化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辦法有利於(yu) 引入競爭(zheng) 機製,激勵中小學教師的業(ye) 務發展,提升業(ye) 務水平,夯實業(ye) 務能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做到激勵和約束並重,充分發揮各級各類學校在教師聘用上的主體(ti) 性作用,建立健全中小學教師考核製度,加強教師聘後全麵管理製度建設。這就要求中小學教師必須堅持以立德樹人為(wei) 根本任務,以高尚的師德師風和堅實的業(ye) 務水平為(wei) 教育教學的兩(liang) 大法寶,堅持“能者上”“弱者補”的中小學教師評聘管理原則,充分激發中小學教師業(ye) 務學習(xi) 、能力提升的熱情,通過區域內(nei) 中小學教師師德建設、業(ye) 務培訓、教研分享、師徒機製、教學比賽、學習(xi) 平台等,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提升教師的專(zhuan) 業(ye) 素養(yang) 。同時,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區域內(nei) 師資力量配置具體(ti) 情況,定期、不定期開展中小學教師師德與(yu) 業(ye) 務能力監測和評價(jia) ,建立健全教師獎勵、榮譽激勵機製,積極引導中小學建立健全以師德建設、業(ye) 務能力、教學業(ye) 績、教育貢獻為(wei) 導向的教師評價(jia) 體(ti) 係,推進建設高質量的教育體(ti)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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