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表:國際社會嚴重關切美英澳核潛艇合作“七大問題”
新華社維也納9月15日電國際原子能機構(以下稱機構)理事會(hui) 15日在中方推動設置、成員國四次協商一致通過的單獨正式議題下,專(zhuan) 門討論美英澳核潛艇合作問題。廣大成員國在會(hui) 上對三國核潛艇合作的“七大問題”表達了嚴(yan) 重關(guan) 切。
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代表王群在會(hui) 後接受中外記者采訪時表示,美英澳核潛艇合作涉及核武器材料非法轉讓,是赤裸裸的核擴散行徑。但一直以來,三國始終回避其核擴散行徑的問題本質,混淆是非,誤導國際社會(hui) 。為(wei) 澄清三國謬論,中方在會(hui) 上曆數三國合作的“七大問題”,得到機構廣大成員國的普遍呼應。
王群指出,第一,三國用所謂“海軍(jun) 動力堆”為(wei) 借口,極力回避三國合作涉及核武器材料非法轉讓這一“原罪”,其所涉“海軍(jun) 動力堆”問題本質上是核擴散行為(wei) 。
第二,三國混淆一國主權範圍內(nei) 的軍(jun) 事活動與(yu) 核擴散行徑。三國核潛艇合作不是簡單的主權國家自主研發軍(jun) 用艦艇所涉核材料問題,而是首次由核武器國家公然、直接向無核武器國家非法轉讓成噸的核武器材料,兩(liang) 者不能混淆。
第三,三國以所謂“核材料封存在反應堆中,無法直接用於(yu) 核武器”誤導輿論,也完全行不通。事實上,三國核潛艇合作的問題出在核擴散,而非相關(guan) 核武器材料如何處置。三國合作鑒於(yu) 其核擴散本質,更無法降低有關(guan) 核安全、核安保和核擴散風險。
第四,三國尤其是澳大利亞(ya) ,違反機構全麵保障監督協定和相關(guan) 議定書(shu) 規定的申報義(yi) 務。澳在正式宣布三國核潛艇合作決(jue) 定近一年來,迄未按要求向機構作出任何實質性報告,已違反其保障監督法律義(yi) 務。
第五,三國公然越俎代庖堅持擅自與(yu) 機構秘書(shu) 處直接確定相關(guan) 保障監督方案。三國核潛艇合作開創核擴散惡劣先例,超出現有保障監督體(ti) 係範疇,必須由機構全體(ti) 成員國共同討論解決(jue) 方案,機構全體(ti) 成員國必須擁有最終話語權。
第六,三國損害機構防擴散職能和權威,綁架秘書(shu) 處從(cong) 事機構《規約》禁止的活動。三國企圖脅迫秘書(shu) 處提出豁免三國核潛艇合作的保障監督方案,然後憑借自己在理事會(hui) 的票數優(you) 勢,強行推動理事會(hui) 通過,從(cong) 而使其非法擴散行徑合法化。中方支持機構嚴(yan) 格按照《規約》第二條規定,相關(guan) 預算不得用於(yu) 任何支持推進軍(jun) 事目的的活動。
第七,三國始終以“未確定合作方案”為(wei) 由,拒不向機構報告核潛艇合作實質進展,使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和秘書(shu) 處無法就三國向此次理事會(hui) 作出實質性報告,也無法有效履行機構《規約》規定的報告義(yi) 務。
王群表示,以上就是三國核潛艇合作的“七大問題”。如果任由三國“假裝”向機構申報三國核潛艇合作情況,綁架秘書(shu) 處使之淪為(wei) “洗白”三國核擴散行徑、豁免三國核潛艇合作的“特洛伊木馬”,將嚴(yan) 重損害包括機構秘書(shu) 處和全體(ti) 成員國在內(nei) 的國際社會(hui) 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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