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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印發通告進一步規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

發布時間:2022-12-15 10:26:00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2月14日電 記者14日從(cong) 工信部獲悉,工信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近日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wei) 的通告》。通告指出,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wei) 應遵循依法合規、用戶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則,依據誰預置、誰負責的要求,落實企業(ye) 主體(ti) 責任,尊重並依法維護用戶知情權、選擇權,保障用戶合法權益。生產(chan) 企業(ye) 應確保移動智能終端中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並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通告明確預置App的定義(yi) ,針對移動智能終端預置App能否卸載作出具體(ti) 細化規定,要求生產(chan) 企業(ye) 提升終端產(chan) 品安全性,避免在銷售渠道被非法“刷機”、安裝App等。在現有規定基礎上,按照最小必要原則,既充分保障用戶能夠正常使用終端產(chan) 品,又最大限度壓縮不可卸載App的範圍,維護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

  工信部將加強移動智能終端預置App管理相關(guan) 工作指導,組織生產(chan) 企業(ye) 將通告中的各項要求及時落實到位,並同步修訂配套的標準規範,完善App全鏈條監管體(ti) 係。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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