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調整海洋伏季休漁製度
光明日報北京3月14日電(記者陳晨)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調整海洋伏季休漁製度的通告》,進一步調整完善海洋伏季休漁製度。與(yu) 2021年發布實施的海洋伏季休漁製度相比,此次調整主要是將北緯35度至北緯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和東(dong) 海海域桁杆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4種類型漁船休漁結束時間由8月1日12時延長至9月16日12時,休漁時間為(wei) 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並允許該4種類型漁船在休漁期間申請開展專(zhuan) 項捕撈。
海洋伏季休漁製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ye) 法》規定的重要的海洋漁業(ye) 資源養(yang) 護製度,自1995年實施以來,取得了良好的生態、經濟和社會(hui) 效益,對保護我國海洋漁業(ye) 資源發揮了重要作用。該製度實施20餘(yu) 年來,曆經多次調整完善,休漁時間不斷延長,休漁範圍不斷擴大。此次調整後,北緯35度至北緯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和東(dong) 海海域桁杆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4種類型漁船休漁時間延長一個(ge) 半月,減少了休漁時間節點,有利於(yu) 加大海洋漁業(ye) 資源保護力度,維護海洋伏季休漁製度的統一性、權威性。同時,允許上述4種類型漁船在休漁期間申請開展專(zhuan) 項捕撈,可以滿足漁民群眾(zhong) 生產(chan) 作業(ye) 需要,促進漁業(ye) 資源合理利用,推進實施捕撈限額製度,提升漁業(ye) 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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