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印發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消防安全指南(試行)
本報訊 (記者於(yu) 帆)根據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關(guan) 於(yu) 加強劇本娛樂(le) 經營場所管理的通知》有關(guan) 規定,為(wei) 明確劇本殺、密室逃脫等劇本娛樂(le) 經營場所有關(guan) 消防安全要求,強化安全主體(ti) 責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國家消防救援局、文化和旅遊部聯合製定了《劇本娛樂(le) 經營場所消防安全指南(試行)》(簡稱《安全指南》)。
《安全指南》製定了消防安全基本條件、消防安全管理、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可燃物安全管理、安全疏散管理5項內(nei) 容,要求各地消防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強劇本娛樂(le) 經營場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根據《安全指南》,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依法依規指導督促劇本娛樂(le) 經營場所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各地消防部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建立劇本娛樂(le) 經營場所消防安全協同監管機製,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加強《安全指南》的宣傳(chuan) 培訓。劇本娛樂(le) 經營場所要對照《安全指南》開展自查自改,確保場所消防安全。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