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
前不久,人社部、最高法聯合發布新就業(ye) 形態勞動爭(zheng) 議典型案例。在網約貨車司機劉某一案中,勞動人事爭(zheng) 議仲裁委員會(hui) 最終認定,劉某與(yu) 其信息技術公司的勞動關(guan) 係成立。在勞動關(guan) 係認定原則中,案例強調了應采取事實優(you) 先原則,以及“從(cong) 屬性+要素式”的思路認定勞動關(guan) 係,適應了數字時代勞動用工法律調整的需要,更加表明勞動關(guan) 係認定與(yu) 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的緊密關(guan) 聯。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正在對社會(hui) 生產(chan) 生活方式產(chan) 生巨大影響。信息技術滲透到各行各業(ye) ,新業(ye) 態蓬勃發展,成為(wei) 拉動經濟增長的新引擎。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中國靈活就業(ye) 人員已達2億(yi) 。勞動就業(ye) 靈活化是新就業(ye) 形態的主要特征之一,互聯網平台企業(ye) 與(yu) 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用工模式,在管理方式、工作時間、報酬支付等方麵呈現靈活性、多元性等特點,給法律實踐中的勞動關(guan) 係認定帶來新挑戰。
近年來,依托互聯網平台就業(ye) 的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互聯網營銷師等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維護勞動者的勞動保障權益,麵臨(lin) 勞動關(guan) 係認定有難度、社會(hui) 保險參保率較低等困難。如何更好保障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一個(ge) 不容忽視的問題。
建立法律法規保障體(ti) 係。相關(guan) 部門應從(cong) 法律法規層麵明確勞動用工情形,厘清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符合確立勞動關(guan) 係情形的,企業(ye) 應與(yu) 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guan) 係但企業(ye) 進行勞動管理的,企業(ye) 應與(yu) 勞動者訂立書(shu) 麵協議。
完善社會(hui) 保障製度體(ti) 係。持續推進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職業(ye) 傷(shang) 害的保障試點工作,建立健全職業(ye) 傷(shang) 害保障管理服務規範和運行機製,根據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特點擴大失業(ye) 保險覆蓋麵,探索“網上社保”模式。
規範用工管理考核體(ti) 係。盡快建立算法設定和算法取中的相關(guan) 管理製度,推動企業(ye) 改進新就業(ye) 形態用工考核體(ti) 係;建立政府、協會(hui) 、企業(ye) 、勞動者等多方溝通協商機製,推動製定行業(ye) 勞動標準;健全新就業(ye) 形態用工信息公開製度和激勵懲戒製度。
完善技能培訓政策和工作機製。充分發揮好企業(ye) 主體(ti) 的作用,支持有培訓能力的企業(ye) 開發培訓課程,對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的業(ye) 務能力、綜合素質、職業(ye) 發展等方麵開展培訓,加強對平台企業(ye) 技能等級認定主體(ti) 的培育,增強就業(ye) 服務的針對性,結合新就業(ye) 形態就業(ye) 穩定性低、換崗率高等特點及時提供服務。
就業(ye) 是最大的民生,勞動關(guan) 係是基本的社會(hui) 關(guan) 係之一。新就業(ye) 形態的快速發展亟須完善的勞動者權益保障製度提供支撐。這啟示我們(men) ,未來應致力於(yu) 進一步構建多層次、高水平、廣覆蓋的勞動保障體(ti) 係,不斷適應勞動就業(ye) 形態多元化發展需要,積極構建新時代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guan)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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