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新型設攤,上海劃定區域有序經營
據新華社上海7月8日電(記者董雪)記者從(cong)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7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hui) 獲悉,上海出台《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設攤經營活動的指導意見(試行)》,鼓勵新型設攤,劃定一定的公共區域用於(yu) 從(cong) 事經營活動。
根據意見,上海各區應當組織製定具體(ti) 方案,明確允許設攤經營、超出門窗和外牆經營等經營活動的區域範圍、時段、業(ye) 態以及管理要求等,征求市民意見,並向社會(hui) 公布。鄉(xiang) 鎮可以在農(nong) 村地區劃定一定的公共區域,供農(nong) 村村民以及家庭農(nong) 場、農(nong) 民合作社等經營主體(ti) 銷售自產(chan) 的農(nong) 副產(chan) 品。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長朱心軍(jun) 介紹,劃定設攤區域內(nei) 可設置疏導點、管控點、特色點。其中,疏導點以服務基本民生為(wei) 主,管控點以銷售自產(chan) 農(nong) 副產(chan) 品為(wei) 主,特色點以品牌化、主題化、特色化的集市、夜市、限時步行街、外擺位等新型業(ye) 態為(wei) 主,優(you) 先在地標性夜生活集聚區、水岸夜生活體(ti) 驗區等選點。
《光明日報》(2023年07月10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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