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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簡單氣味難聞 “網紅毒玩具”為何會流入市場?

發布時間:2023-07-12 09:44:00來源: 法治日報

  泡泡膠、火漆印章、“納米膠吹吹樂(le) ”……線上線下存在大量包裝簡單、無任何生產(chan) 信息的“三無”玩具,且沒有使用安全提醒或提示,但由於(yu) 顏色多樣、造型奇特等原因賣得火熱,在中小學學生之間十分流行

  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家長投訴稱孩子玩火漆印章被燙傷(shang) ,還有家長稱孩子玩後產(chan) 生頭暈、惡心、鼻炎加重等情況,並附上照片和視頻。記者買(mai) 了兩(liang) 款起泡膠,玩後用清水洗手,手上殘留一股膠質味

  找準兒(er) 童玩具市場中的質量安全問題,強化監管措施。建立完備且嚴(yan) 格的玩具市場準入製度,在生產(chan) 線上就杜絕有害玩具的產(chan) 生。建立“黑名單”製度,倒逼生產(chan) 經營者增強履行質量安全第一責任的自覺

  本報記者 張守坤

  “是誰發明這種‘毒玩具’給孩子玩的,你家沒孩子嗎?我媳婦還給買(mai) 回來那麽(me) 多……”近日,一個(ge) 吐槽孩子身邊“毒玩具”的視頻引發網友熱議。

  視頻中,博主展示了泡泡膠、奶油膠、史萊姆泥、火漆印章等各種“毒玩具”。在視頻下方的留言區,有不少人擔憂地說道,現在一些質量不過關(guan) ,對身體(ti) 有害的“毒玩具”,由於(yu) 顏色多樣、造型奇特等原因,成了“網紅玩具”,正鋪天蓋地地進入孩子的世界裏。

  孩子們(men) 身邊潛藏著哪些“毒玩具”?該如何進行治理?對此,《法治日報》記者近日展開了調查。

  多款毒玩具受青睞

  存在危害健康風險

  “這個(ge) 有點像橡皮泥的玩具多少錢?”

  7月5日傍晚,記者來到位於(yu) 天津市河東(dong) 區的一家文具店,詢問一款玩具的價(jia) 格。文具店老板告訴記者,這並不是橡皮泥,而是玩法和橡皮泥有些相似的“起泡膠”。

  起泡膠最大的特點是具有流動性,看似黏稠卻毫不沾手,像果凍一樣。起泡膠的玩法多樣,較普遍的玩法是通過在不同的水晶泥、起泡膠中加入不同色料,通過揉搓、擠壓,混合成另一種顏色獨特的膠,或是通過揉捏、按壓來達到解壓的效果。

  老板告訴記者,這款玩具賣得挺火,每天都有不少孩子和家長前來購買(mai) 。記者注意到,這些起泡膠顏色多樣,但包裝較為(wei) 簡陋,隻有一個(ge) 塑料瓶和膠體(ti) ,瓶子上沒有任何字樣。“進貨的時候就是這樣,放心買(mai) 吧,隻要不給3歲以下的小孩玩都沒事。”老板說。

  記者購買(mai) 了4種顏色的起泡膠,共花費12元。打開便有一股刺激性“香味”撲鼻而來,放在手上就像“水”一樣四處流動,可以隨意擠壓揉捏。記者在附近另一家文具店花費同樣價(jia) 格購買(mai) 的起泡膠,打開則有一股類似油漆的味道。記者各玩了一會(hui) 這兩(liang) 款起泡膠,之後用清水洗手,但手上仍殘留了一股膠質味。

  有業(ye) 內(nei) 人士介紹,起泡膠之所以可以亮晶晶又有彈性、流動性,是因為(wei) 其中加入了硼砂。硼砂是四硼酸鈉的俗稱,通常為(wei) 含有晶體(ti) 的白色粉末,易溶於(yu) 水。工業(ye) 上用途廣泛,可用於(yu) 生產(chan) 清潔劑、殺蟲劑等日化產(chan) 品。需要注意的是,硼砂毒性較高,攝入過多可引發多器官蓄積性中毒。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硼砂被明令禁止作為(wei) 食品添加劑使用。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除了起泡膠,火漆印章(源於(yu) 古代的一種封信方式)、“納米膠吹吹樂(le) ”等玩具在線上線下也賣得火熱,在中小學學生之間十分流行。

  “好玩的火漆印章,可以鍛煉孩子的專(zhuan) 注力”“給女兒(er) 最好的禮物”……記者在短視頻平台以“火漆印章”為(wei) 關(guan) 鍵詞搜索,出現了許多推薦視頻,而在某電商平台以“火漆印章”為(wei) 關(guan) 鍵詞進行搜索,相關(guan) 商品有上萬(wan) 件。

  記者在一家已賣出超過兩(liang) 萬(wan) 件商品的網店購買(mai) 了一套火漆印章,收到貨後發現裏麵有蠟燭、蠟粒、金屬勺等工具,和之前在線下看到的情況一樣,同樣沒有具體(ti) 的廠名廠址、成分說明等關(guan) 鍵信息。

  按照教程,記者將蠟燭點燃,然後將熔蠟勺放置在蠟燭台上,把彩色火漆蠟粒放到勺中加熱。一段時間後,蠟粒融化的同時聞到了一股刺鼻的氣味。隨後,記者將融化的蠟粒倒在墊板上,用印章頭按壓就形成了一個(ge) 火漆印章。

  據了解,火漆印章的蠟粒和普通蠟燭並非同一種物質,其主要成分是鬆香、鬆脂和蟲膠片,鬆香在固態時是有毒的,隻是毒性較弱,對人體(ti) 危害不大,當鬆香遇到高溫,從(cong) 固態轉為(wei) 液態時,會(hui) 釋放含鉛等重金屬和有害化合物,經過氧化後的鬆香,所產(chan) 生的氣體(ti) 中包含焦油和氨氣。

  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曝光了一批在風險監測中發現的、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火漆印章類產(chan) 品,並發出消費警示。監測中,比較突出的問題有產(chan) 品加熱部位周邊溫度升高過快,存在燙傷(shang) 風險;一些火漆印章類產(chan) 品使用糖果替代火漆蠟,將“可食用”作為(wei) 賣點,然而這些糖果被打包進火漆印章禮包,沒有配套供溯源和查驗的標簽標識,質量和食品安全性存疑。

  記者查詢發現,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家長投訴稱孩子玩火漆印章被燙傷(shang) ,還有家長稱孩子玩後產(chan) 生頭暈、惡心、鼻炎加重等情況,並附上了照片和視頻。

  而“納米膠吹吹樂(le) ”,看上去像一卷膠帶,剪下來一段稍稍加熱,用吸管一吹就可以吹成創意十足的泡泡。與(yu) 之相似的,還有“泡泡膠”,外觀上形似旅行牙膏,分為(wei) 多種顏色。

  記者從(cong) 線上線下分別購買(mai) 了3款納米膠和泡泡膠,它們(men) 的包裝上均未注明產(chan) 品的材質,其中有兩(liang) 款沒有標注生產(chan) 廠商和生產(chan) 地址。公開報道顯示,如果納米膠加熱時間沒有掌控好,同樣會(hui) 釋放有毒氣體(ti) 。

  泡泡膠的情況同樣不容樂(le) 觀。記者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由於(yu) 塑料吹管僅(jin) 5cm,在吹氣過程中一旦鬆口,泡泡內(nei) 的氣體(ti) 就會(hui) 通過吹管“反芻”到口腔中,並伴隨著刺激性的味道。

  先前有媒體(ti) 將3款泡泡膠樣品送檢,實驗結果數據顯示,3款泡泡膠樣品的揮發物中檢出了乙醛、乙酸乙酯等化學成分,這些均屬於(yu) 對人體(ti) 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這類物質在吸入呼吸道後,均會(hui) 對人體(ti) 產(chan) 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檢測專(zhuan) 家稱,乙酸甲酯、乙酸乙酯和二丁酮雖屬於(yu) 低毒性物質,但長時間吸入仍然會(hui) 導致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情況。

  “買(mai) 個(ge) ‘毒玩具’給孩子,如果孩子身體(ti) 出現問題,誰來負責?”這是相關(guan) “毒玩具”科普文章和視頻下,許多家長的共同心聲。

  三無產(chan) 品肆意流通

  暴露監管存在漏洞

  記者調查發現,線上線下存在大量“三無”玩具產(chan) 品,且沒有任何安全提醒或提示。

  “那為(wei) 什麽(me) 會(hui) 允許這些商品售賣呢?”多位來自北京、天津的家長在表達擔憂的同時,也提出了對玩具標準和監管的質疑。

  北京瀛和(海口)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季彪介紹,為(wei) 保障兒(er) 童玩具的安全與(yu) 質量,保護兒(er) 童的人身健康安全,《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從(cong) 最初的1986版發展到目前的2014版,標準化體(ti) 係不斷完善,形成了GB6675-2014《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1-4部分,於(yu) 2016年1月1日起強製實施。

  “其中有4項強製性國家標準,對玩具生產(chan) 的要求更為(wei) 全麵和嚴(yan) 格。”王季彪說,該國家標準擴大了標準適用範圍,既適用於(yu) 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er) 童玩耍時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適用於(yu) 不是專(zhuan) 門設計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歲以下兒(er) 童使用的產(chan) 品。該標準同時提高了對聲響、機械部件、燃燒性能等安全指標的要求。對於(yu) 公眾(zhong) 關(guan) 注的增塑劑,新標準也將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種增塑劑列為(wei) 限用物質。

  王季彪介紹,我國相關(guan) 部門在玩具安全領域也陸續發布了一係列政策,如2022年5月國務院發布的《關(guan) 於(yu) 印發新汙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將汙染物含量控製要求納入玩具、學生用品等相關(guan) 產(chan) 品的強製性國家標準並嚴(yan) 格監督落實。

  在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師事務所管委會(hui) 副主任王毅律師看來,實踐中,相關(guan) 標準仍存在玩具安全標準的涵蓋範圍不完全、對玩具安全標識的表述規範性不足,對玩具產(chan) 品標識位置沒有明確規定,導致安全標識無法統一規範等不完善之處。

  “‘三無’產(chan) 品、含有害物質影響孩子身體(ti) 健康的產(chan) 品,能堂而皇之地在市場上肆意流通,暴露出監管部門對此類‘網紅毒玩具’的監管存在漏洞,部分檢測、監管標準已經滯後,不能覆蓋‘網紅玩具’的原材料、塗層、結構、零件等要素,給‘網紅玩具’的不健康、不安全因素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間。”王毅說。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這些“有毒網紅玩具”,往往包裝很簡單,缺乏產(chan) 品信息、使用說明、風險提示等。那麽(me) ,玩具的包裝或說明書(shu) 中應包含哪些信息,是否應像食品一樣,需要將所用原材料等寫(xie) 清楚?

  王毅說,根據GB5296.5—2006《消費品使用說明》,玩具使用說明中,生產(chan) 者應標注產(chan) 品名稱、產(chan) 品型號、產(chan) 品標準編號、使用年齡範圍、安全警示、毛絨布製玩具材質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安全使用方法及組裝圖、維護和保養(yang) 、安全使用年限、生產(chan) 者、經銷者的名稱地址等。同時,玩具安全標識和說明書(shu) 也應當符合兒(er) 童的認知發展。

  “針對玩具所用原料,寫(xie) 明其所用具體(ti) 材質、成分是十分必要的,含有填充物的玩具,應標明主要成分或材質,如安全材料:非易燃、衛生、無堅硬、尖銳的物質,新材料:采用全新或消毒材料等。”王毅說。

  王季彪介紹,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生產(chan) 、銷售用於(yu) 未成年人的食品、藥品、玩具、用具和遊戲遊藝設備、遊樂(le) 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ye) 標準,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玩具的生產(chan) 者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注意事項,否則不得銷售。未做到該條規定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設黑名單強化監管

  遭受損害依法求償(chang)

  在前不久召開的“加強兒(er) 童和學生用品質量安全監管 守護少年兒(er) 童健康成長”新聞發布會(hui) 上,市場監管總局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去年以來,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兒(er) 童和學生用品領域質量違法案件4371件,涉案貨值1978.2萬(wan) 元。今年,檢查重點聚焦在“網紅玩具”的化學、物理、可燃性危害問題,校園周邊商店銷售“三無”、警示說明缺失或年齡標識不合理的危險文具產(chan) 品問題,兒(er) 童紡織產(chan) 品繩帶、pH值等安全性指標不合格問題等。

  對於(yu) “網紅玩具”,如何才能拉高質量底線,保護兒(er) 童和青少年安全?

  王季彪認為(wei) ,要建立完備且嚴(yan) 格的玩具市場準入製度,玩具生產(chan) 廠家應具備相應的生產(chan) 資質,嚴(yan) 格按照國家製定的安全生產(chan) 規範進行生產(chan) ,在生產(chan) 線上就杜絕有害玩具的產(chan) 生。目前,我國已經明確對在國內(nei) 銷售的童車、電玩具、塑膠玩具、金屬玩具、娃娃玩具、彈射玩具六類產(chan) 品實施強製性認證。

  “根據相關(guan) 行業(ye) 專(zhuan) 家的建議建立危險玩具報告製度,更有效地阻止危險玩具繼續流通。建立該製度後,可以借助消費者協會(hui) 、醫療機構、教育係統,多網聯動建立一套有效的發現危險玩具的渠道,第一時間發現危險玩具,發布消費警示。”王季彪說。

  王季彪說,目前兒(er) 童用品線上銷售發展迅猛,網絡平台需要對所售商品或服務承擔監管責任。平台應從(cong) 提高售賣準入門檻、嚴(yan) 守質量關(guan) 口、暢通投訴渠道等入手,保障兒(er) 童用品尤其是“網紅玩具”的質量安全。平台未盡到審核和安全保障義(yi) 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有關(guan) 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王毅建議,要積極開展兒(er) 童玩具風險監測評估製度,通過收集分析投訴舉(ju) 報、抽檢、執法辦案以及企業(ye) 生產(chan) 等信息,找準兒(er) 童玩具市場中的質量安全問題,強化監管措施。同時,建立“黑名單”製度,倒逼生產(chan) 經營者增強自律意識,增強履行質量安全第一責任的自覺。相關(guan) 電商平台、市場平台、監管部門依托“黑名單”有的放矢地開展核查或檢查,築牢兒(er) 童玩具的安全防線。

  “要培養(yang) 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廣泛宣傳(chuan) 3C標誌,讓消費者選擇有3C認證的玩具,不要購買(mai) 無廠名、無廠址等信息的玩具,培養(yang) 正確的消費觀念。”王毅說。

  如果孩子在玩“毒玩具”過程中,攝入有害物質導致健康出現問題,是否可以要求商家或生產(chan) 者進行賠償(chang) ?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曉娟認為(wei) ,如果玩具生產(chan) 者進行了風險提示,家長沒有盡到監護人職責,孩子錯誤使用玩具導致健康受損,則商家或生產(chan) 者無需賠償(chang) ;如果玩具說明或使用提示中缺少危害與(yu) 風險提示,對孩子造成的健康傷(shang) 害經鑒定證明是玩具所致,則可以根據民法典關(guan) 於(yu) 產(chan) 品責任的規定要求生產(chan) 者或商家進行賠償(chang) 。

  在王季彪看來,實際維權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產(chan) 品責任對於(yu) 生產(chan) 者是無過錯責任,也就是說關(guan) 於(yu) 產(chan) 品缺陷致他人人身、財產(chan) 損害中的因果關(guan) 係,產(chan) 品的生產(chan) 廠家應對產(chan) 品不存在缺陷承擔舉(ju) 證責任,並且其自身出具的產(chan) 品合格證明和出廠檢驗合格報告不能作為(wei) 免責證明。

  “消費者一般隻要證明:玩具因用牙咬、皮膚接觸、呼吸等方式攝入過量有害物質是損害發生必不可少的條件;玩具上的有害物質增加了損害發生的可能性。當上述兩(liang) 個(ge) 要件都成立時,相當性因果關(guan) 係就成立。”王季彪說,消費者在發生傷(shang) 害時要有意識地做好相關(guan) 證據物品的保存,把證據物品提供給有關(guan) 部門進行檢測。同時,還應該提供購買(mai) 憑證,醫院證明、傷(shang) 情鑒定等材料,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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