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配方乳粉新規出台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期審議通過《嬰幼兒(er) 配方乳粉產(chan) 品配方注冊(ce) 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細化嬰幼兒(er) 配方乳粉標簽和說明書(shu) 規定,助力行業(ye) 高質量發展。
嬰幼兒(er) 配方乳粉質量安全關(guan) 係嬰幼兒(er) 身體(ti) 健康和生命安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特殊食品司司長周石平介紹,近年來,嬰幼兒(er) 配方乳粉年度抽檢合格率均超過99%,產(chan) 品質量顯著提高,乳粉行業(ye) 規範發展;國產(chan) 品牌的市場份額逐年增加,2020年嬰配奶粉國產(chan) 品牌銷售額占比約為(wei) 60%,消費者信心明顯提振。但是,如何進一步嚴(yan) 格配方注冊(ce) 、優(you) 化審批流程、促進配方研發、鼓勵企業(ye) 創新等需要從(cong) 立法層麵予以明確。
此次《辦法》對擬在中國境內(nei) 生產(chan) 銷售和進口嬰幼兒(er) 配方乳粉的企業(ye) ,從(cong) 申請與(yu) 注冊(ce) 程序、標簽與(yu) 說明書(shu) 、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麵作出了詳細規定,主要內(nei) 容包括:
一是嚴(yan) 格配方注冊(ce) ,細化核查要求。明確需要開展現場核查的情形和要求,並強調現場核查需抽取動態生產(chan) 的樣品進行檢驗;明確禁止變相分裝和8種不予注冊(ce) 的情形,如申請材料弄虛作假、不真實,產(chan) 品配方科學性、安全性依據不充足,申請人不具備與(yu) 所申請注冊(ce) 的產(chan) 品配方相適應的研發能力、生產(chan) 能力或者檢驗能力等。
二是進一步規範標簽標識,維護消費者權益。明確產(chan) 品名稱中有動物性來源字樣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來源應當全部來自該物種;聲稱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來源的,應當如實標明來源國或者具體(ti) 來源地。同時,進一步細化標簽中禁止含有的內(nei) 容,如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增強免疫力、調節腸道菌群等保健作用;不得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原生態奶源”“無汙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術語表述等。
中國營養(yang) 保健食品協會(hui) 執行副會(hui) 長厲梁秋認為(wei) :“新《辦法》以行業(ye) 健康發展為(wei) 導向,為(wei) 嬰幼兒(er) 配方乳粉行業(ye) 健康良性有序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目前嬰配乳粉市場安全平穩,根據估算,2022嬰配奶粉品類總體(ti) 零售總額約為(wei) 1400億(yi) 元。”(記者孔德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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